群氓之族

Posted by The Drunkard's Walk on May 20, 2016

图书名:群氓之族
作 者:(美)伊罗生,邓伯宸 译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5-1
ISBN:9787563374816
价格:28.0

作者简介:哈罗德·伊罗生(Harold R.Isaacs,1910-1986),30年代活跃于中国,曾任职《大陆报》,后主办《中国论坛》杂志。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执行委员,与鲁迅等人关系密切。1953-1965年任麻省理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1965年以后任政治学教授。1980年曾到中国访问,拜访宋庆龄、丁玲与茅盾等人。28岁即写成探索1925-1927年中国革命的经典作品《中国革命的悲剧》,其间曾赴挪威访问托洛茨基。此外著有《亚洲殊无和平》、《心影录——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和印度形象》、《以色列的美国犹太人》等。

图书简介:本书从部落偶像、身体、名字、语言、宗教、民族、历史起源、新多元主义等多种角度,探讨群体认同在政治变迁压力下的自我塑造,缕析民族主义对世界格局的改变,以及认同问题对个人心理的巨大冲击。作者返回源头,从人性的基本面,考察群体认同的各种因素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环境,纠缠扭结,以致我们以各自的形态变成今天这副模样。

在全球化浪潮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世界抹平的今天,人类各种族间的冲突却呈愈演愈烈之势,现代人对归属感的需要也变得空前迫切,焦虑感与孤独感成为心头的梦魇,挥之不去。阅读本书,既像是在读历史,又像是在读预言。读历史,是作者30年前所点名的族群冲突点已经一一爆发;读预言,则是作者早已看到一些进行式的和未来式的族群冲突。

中译本序

本书对族群本质提出新的解构

《群氓之族》初版于1975年,迄今已将30载,可以说是一本“老书”了,然而却一直刊印不断,目前这部中译稿所根据的便是1997年的英文第4版。“族群”是当今社会越来越受人关注的一个议题,而这部书确是笔者所见迄今对这议题讨论最周详、文献与调查资料最充实的论著,难怪其能历久不衰,成为有关这议题的重要经典。

笔者并不识Harold R.Isaacs其人,然而从白鲁恂(Lucian W.Pye)在本书序中对他的介绍以及作者在序中的自叙,知道他原从事新闻采访,足迹踏遍全球,对亚洲与非洲着力尤深。他从实地采访中认识到族群问题在新兴政治运动中的主导地位,更预见到这问题在以后世界中将越来越重要,决心对之作一彻底探究,因而改向研究与教学发展。难得的是他那种虚怀若谷的涵养及追根究底的精神。他在序中自承虽然一生研究政治,特别是政治变迁,但对于“族群”问题还是了解不够,需要从头学起。他说:“我发现,对于基本群体认同的本质……最佳的途径莫过于从基本处着手,从它的源头起步。”作者于是从10个不同的方向对族群的本质作一根本探究。从一个专业人类学者的观点看来,笔者认为他所采取的路线与获致的成果都是“非常人类学的”。

作者首先从族群的原初形态——部落(tribe)说起。他用肯尼亚基库尤人(Kikuyu)的说法把部落比作所有族人所自出的女性共祖的子宫,即“姆庇之家”(House of Muumbi)。从这里出发又有更多同一属性的群体:部落之外或称氏族(clan)、种族(race)、民族(nation)、族群(ethnicgroup)。名称纷杂,而属性更难界定。究竟什么才是族群、族群性(ethnicity)或族群认同(groupidentity)的基本特质?学界,特别是美国学界,都在纷纷追寻,正像他们寻找雪人一样,虽然明知雪人的存在,却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子。作者自己深信这些特质就植根于我们自己的身体、语言、历史、宗教与民族性中。这些都是我们久已熟知的种种面向,然而,作者在重新检阅它们时,却提供了他自己采访的实地数据以及兼采不同学科后所建立的新的理论观点,因而对族群本质能提出一系列新的解构。后者在笔者看来到现在仍然是适用的。

1995年夏,笔者从香港中文大学退休,应邀返台为东华大学创设“族群关系与文化研究所”。当时台湾的族群问题方兴未艾,这个所还是华人世界中第一所针对这问题的教研机构。近10年来,我们确实做了不少有关的研究,培养了不少相关的人才。然而面对台湾越来越严重的族群对立的情况,我们深深感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沉重的无力感。稍可告慰的,应该正是作者在序中所说,我们现在至少能比过去更好地了解到:为什么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深藏于我们身体与精神中的那些东西,一再阻挡住我们最深沉的希望——引导出一个更人性化的人类存在。

2004年10月11日于花莲

原版序

族群认同的先知

白鲁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著名中国研究学者。)

族群意识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撕裂一个国家,《群氓之族》这本书可谓洞烛先机,早已看到了这股力量历久不衰的重要性;同时,这又是一本文采斐然的大作,旁征博引,巨笔如椽,而这种得天独厚、与时俱进的能力,却又不失学术的严谨深思,正彰显出作者的与众不同。他一人身历两种生涯,先是一名杰出的新闻记者,后来又成为卓越的作家与学者,二者相得益彰。

作者足迹踏遍世界,尤其是在亚洲采访报道期间,对于民族主义方兴未艾、终将改变世界的政治面貌,早已率先发出警讯。同时,他也看到,在民族主义煽风点火的言论后面,一股环绕着宗教、语言、种族与地域的风暴正在不断扩大。族群意识为什么能够历久不衰,对历史井然有序的开展形成一种逐渐升高的挑战,作者在改换跑道、投入学术研究的领域之后,决心一探究竟。当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乐观地认为,宗教、种族与部落妨碍进步与启蒙的力量即将成为明日黄花,作者却独排众议,坚信那种乐观只是“国王的新衣”,深信原乡情怀仍将持续酝酿,新的族群认同,在科技于各个层面变本加厉肆虐的同时,也将撼动世界的政治。

从各个面向,作者开始追踪这个高度棘手而又扑朔迷离的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亦即一个“狰狞的雪人”(abominable snowman)。他警觉到,“姆庇之家”(House of Muumbi)那种民族的原乡情结,内涵之丰富远超过“族群意识”,使人们甘愿诅咒发誓,不仅为自己的种族、部落献身,而且为自己的语言、乡土与国家卖命。作者的整个概念撷自埃里克松(ErikH.Erikson)的“群体认同”(group identity),两人异曲同工的地方是,埃里克松从弗洛伊德那儿抓住一个句子,建立了一套“个人认同”(individual identity)的理论,作者则以埃里克松有关群体认同的论述为基础,在族群意识的研究上更上层楼。对于族群认同的观念,埃里克松颇不以为然,视之为启蒙的障碍,是“虚拟物种”(pseudospecies)的基础,与人类的“种性”站在对立面。但对深谙人情世故的作者来说,个人认同与群体认同之间却仿佛有着极深的关联。因此,群体认同不可能轻易地予以排除或故作不见,反而更应该注入埃里克松在个人认同问题中所感受到的强烈感情与复杂心理。

个人的认同问题常会受到缺乏安全感的催化,并以不同的方式与族群认同的感情交互作用;深入探讨这种交互作用之后,对于所谓民族意识的情绪动能,作者认为他已经发现了源头。谈到族群意识,大多数学者都先入为主,认定那是一种本然的现象,然后再探讨它对政治、司法与整个人际关系所造成的影响。本书作者却是从一个更根本的层面着手,亦即针对这些变化万千的现实,从它的人性基础面去做了解。为了了解族群认同,从身体(包括肤色)到名字、语言与口音的重要性,到历史、起源的神话与宗教的角色,以及最后——民族主义的根本,所有这些因素对人的意义,作者都一一探索,每个主题自成一篇博大精深的论文,且各有其时代的意义。

因族群认同而造成的冲突,曾为历史带来极大的浩劫——自1945到1967年,已经导致750万人死亡,而且迄今未止——作者对此举证历历,绝不感情用事。同时,对于人类是否能够更为“去部族化”(detribalized),并共冶于一炉而趋于同质化,作者也不抱太大的希望。他认为,纵使能够如此,问题依然存在。因为,他所看到的是,人都自以为已经摆脱了族群意识,其实仍然在向民族感情借壳,为自己建立新的姆庇之家,从而引起更残酷的冲突。除了实事求是使他必然导出这种悲观的结论,他不同意埃里克松的想法也是部分原因。埃里克松认为,人只要能够解决自己的个人认同问题,就可以不再需要群体认同的保护。但是,令作者印象更深刻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亦即,只有通过族群认同的感情投资,人才能找到自己的个人认同。

马克思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各以不同的方式承诺,能够早日终结族群与种族问题。对于这种大言不惭的乐观想法,作者同样不屑一顾。对马克思主义而言,族群动乱只是阶级冲突的一个函数,消灭资产阶级的目标一旦达成,族群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自由主义同样假设经济的不平等才是族群紧张的根源,只要达成更大的平等,种族与族群的紧张就会得到平息。但是,作者所看到的却更为根本,因此,问题绝不可能在可见的未来消失。在作者的认知里面,在政治上,由于权力关系的无常,在谁上谁下的斗争中,动员支持者最有效的基本法门仍然有赖族群认同这块基石。

除了有关人类未来的问题,对当今某些最棘手的问题,《群氓之族》也提供了了解之道。此书问世10年之后,作者的分析似比过去更加得到验证,令人痛心的是,在这个国家以及其他的地方,决策者始终未能在意他所传达的讯息。举例来说,美国的领袖们依然昧于伊斯兰基本教义的精神,而印度总理甘地夫人与她的儿子拉吉夫&·;甘地,虽然力图解决锡克族的问题,结果却适得其反。族群认同的力量,使决策者处理起来困难重重,这只是最明显的两个例子而已,至于未来,问题还会更多,殆无疑义。读者将不难发现,今天许多政治问题的症结,将可以在随后的篇章中真相大白,同时也将表明,许多我们的作为,明知其为“非理性”,事实上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因素。

自序

政治变迁压力下的族群认同

哈罗德·伊罗生

为撰写本书,我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在小石城待了一段时间。当时,联邦军队进驻该城,9名黑人学生,每天上学都遭到一群愤怒的白人追打,美国社会正要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时间是1957年的10月。这个星期,1974年10月,有关基本群体认同的研究,我刚好告一个段落,波士顿街头爆发了暴民与警察、黑人与白人的冲突,引爆点是种族隔离学校解禁,以巴士载送学生上学的计划正式上路。也是同一个星期,10月8日,《纽约时报》电视新闻版上刊出一则这样的报道:卫生、教育暨福利部赞助一项电视现场播出的公共服务活动,该项活动一反之前族群关系运动“熔炉”与“同胞之爱”的主题,强调……族群与种族之间的差异不容否认,少数族群并未“融入”一个同质性的社会,差异虽然是当前的问题,但绝对有其正面的价值。

本书所要探讨的正是这些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所呈现出来的问题;而这些引起敌对的问题也正是导因于这些差异。先前主张“同胞之爱”的电视节目,显然未能弭平造成敌对的差异,新的电视节目无异于又在火上加油。这种情形充分反映了今天的现实,解开美国社会的分歧之谜,我们全都责无旁贷。

3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出席的一个小型聚会,也反映了相同的问题。与会的一位意大利裔美国人,来自纽瓦克(Newark)。当时,黑人占多数的纽瓦克市刚选出一位黑人市长,意裔美国人一夕之间沦为在野的少数,变成了纽瓦克的新“黑鬼”。不再由白人治理的街头,这位经由选举产生的年轻政治人物,再也看不到攘臂嘶吼的场面,而那正是他的政坛前辈惯用的手段。跟那些新的丛林之王打交道,他必须学会谈判。那天晚上他谈起,在一次电视座谈节目中碰到一位黑人好战领袖。那位仁兄二话不说,冲着他就竖起一根指头说:“你他妈的种族主义者!”这位意裔美国人不甘示弱地顶回去说:“没错,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他妈的种族主义者!”两人互瞪了一阵子,意裔美国人打破僵局,说道:“好吧,我们总算有一致的看法了,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事情,看法也能一致的。”就这样,当着现场双方各自带来的他妈的种族主义人马,两位发言人继续讨论起问题来。这一幕充分说明,都市里面新的族群政治正在打造市政的新组合。

本书所谈的,正是族群认同在政治变迁压力之下的自我打造与塑造。同样的情形不只发生在纽瓦克、在美国,而是发生在每个地方,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之所以会研究群体认同的本质,可说是一种机缘。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曾经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他们全都生活在变迁的政治环境中。最早,我所从事的是报道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人在印度与中国的所见所闻。数年之后,那一次的经验让我兴起一个念头,想了解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对印度人与中国人的最初印象是否有所改变。从那里出发,我继续探讨世界事务所造成的冲击,尤其是1950年代非洲的崛起、美国社会的种族关系,特别是与美国黑人相关的部分。1957年我在小石城所做的调查就与此有关。接下来的7年,我又针对历经变迁之痛的尼格罗(Negro,黑种美国人)展开一系列更广泛的密集访谈,从中我了解到,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还有很多人同样在这种经验中打滚。于是我走出去,去探索以色列的美籍犹太人、印度的贱民、半岛马来西亚受英国教育的华人、脱离美国殖民的菲律宾人,以及从战后灰烬中站起来的日本人。

全心投入了解政治的某些本质,尤其是历经政治变迁之后,我发现,对于基本群体认同的本质,我还需要下更多的工夫,而最佳的途径莫过于从基本处着手,从它的源头起步。唯有如此,我才能够看清楚,族群认同这个因子是如何在政治中穿梭往来,又是如何使我们全都身陷其中。我所知道的,全都写在这本书中。为了举证说明,我大量引用自己过去做的功课,大都是在不同地方所做的个人访谈。注释的用意是要加强说明这些事例,确认引用文句的出处,以及建议有兴趣的读者对相关主题做进一步研读,毕竟本书在许多地方只是蜻蜓点水而已。

我的探索,让我有机会在旧的土地上走过新的道路,用新的眼光去看旧的景象,用不同的音阶去听旧的声音,为一些老问题找一些新的答案。谈起我们的身体、语言、历史与起源、宗教、民族,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新”可言,除非正如我现在所做的,我们尝试去了解它们是如何凑到一块,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环境,纠纠缠缠地扭成一团,以致我们以各自的形态变成今天这副模样。一路走来,可以说饱尝艰辛,也不知跌倒过多少回。但对我来说,这是一趟发现之旅,希望对于别人也能收到同样的效果,尽管每个人的出发点和目的地都不尽相同。再怎么说,“族群”一词今天已经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字眼,看过本书,至少可以比以前多了解一点它的概念。或许读者也会像我一样体会到,为什么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深藏于我们身体与精神中的那些东西,一再阻挡住我们最深沉的希望——引导出一个更人性化的人类存在。

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有人助臂,有人献智,有人不遗余力,在此我要一一致上最诚挚的谢意:

  • 新世界基金会已故的VernonEagle先生,正是他在财务上的支持,才使本书得以完成,我尤其要感谢他的耐心与信任。
  • 麻省理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已故主任MaxMillikan及其继任者EverettHagen与EugeneSkolnikoff,由于他们的开明作风,在他们的领导下,多年来我得以栖身于中心,从事自己的研究。
  • 多位同事与好友于百忙中审阅本书的篇章,并提出宝贵意见,特别要感谢麻省理工学院的Bruce Mazlish与WalterDeanBurnham、前同事AiliChin、布朗大学的JacobNeusner、芝加哥大学的JohnHopeFranklin、马来西亚大学的ChaiHonchan、洛杉矶加大的HiroshiWagatsuma、费斯克大学的EricLincoln、伦敦大学的DavidLowenthal、俄亥俄州大的WilliamPeterson、华盛顿大学的MargaretHollenbach、宾州的RobertDeWitt神父与麻省理工学院的JohnCrocker爵士。
  • 哥伦比亚大学的FritzStern、斯坦福大学的CharlesFerguson、华盛顿大学的A.A.Lumsdaine及麻省理工学院的白鲁恂,特别感谢他们对我百般优遇,提供宝贵协助。
  • 美国犹太委员会的IrvingLevine及芝加哥大学美国多元主义研究中心的AndrewGreeley,过去6年来,他们在不同的会议场合针对本书主题提出不同意见,惠我良多。
  • Harper&Row的编辑JeaeHopkins,多蒙她的专业与用心,使本书增色不少。
  • CeciliaDohrmann,3年来搜罗文献、整理档案、录入文字,以及内外打点与鼓励;这方面相同的协助,也要感谢FrancesVoerns,以及后来加入的AnnCraigCornelius。
  • 麻省理工学院政治研究所多届的研究生,多年来,在我1956年所开的“变迁中的认同与世界事务的展望”课程中,分享我的心得并提供协助。
  • 多位编辑在过去几年中惠允本书各章在下列刊物刊出:Daedalus、Survey、ForeignAffairs、WashingtonMonthly、BulletinoftheInternationalHouseofJapan、Ethnicity;以及曾经刊载本书部分文字的各种刊物,包括:ColorandRace(JohnHopeFranklin,ed.[1968])、RacialInfluencesonAmericanForeignPolicy(GeorgeW.Shepherd,ed.[1970])、EthnicityinOurTime(NathanGlazarandDanielP.Moynihan,ed.[1975])。

另外尚有多人惠我,在此不及一一致谢。最最要感谢的是爱妻ViolaR.Isaacs。在本书调查与撰写的整个过程中,她包容、合作、分享,既是良师益友又是工作伙伴。还要带上一笔的是,她和我携手打造一家人的群体认同,包括我们的5个子女与我们的孙儿女Jenny、Katy、Bobby、Laura与Jonathan,以及将来可能会加入这个小圈圈的每个人,我将此书献给他们,希望有朝一日,他们都能善择善用先人的遗泽。同时,对于未来的展望,由于力有未逮,不尽之处,唯有寄望来兹。

1974年10月14日于马萨诸塞州牛顿城

推荐一

读历史,也读预言

李亦园人类学家,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群氓之族》是一本重要的学术著作,有广泛的影响力,从部落偶像、身体、名字、语言、宗教、民族、历史起源、新多元主义,来探讨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作者实地采访、研究,对于方兴未艾的民族主义终将改变世界面貌,早已率先发出警讯。

成书迄今,已有一个世代了。但重读此书,既像是在读历史,又像是在读预言。读历史,是伊罗生30年前所点名的族群冲突点已经一一爆发,大幅度地重划了国际政治的地图,例如苏联政权瓦解,境内各民族纷纷独立;南斯拉夫分崩离析;捷克分裂成为各自为政的捷克共和国与斯洛伐克,等等。

读预言,则是伊罗生早已看到一些进行式的和未来式的族群冲突,如伊斯兰基本教义派用族群认同的奶水养大了恐怖主义,造成美国九一一事件;车臣的民族主义者使用“黑寡妇”在莫斯科制造血腥,等等。

至于今天的台湾,同样处于政治变迁的阶段,族群认同已经开始发酵,在政治竞争的催化之下隐然形成区隔的标签,埋下分离的种子。美国学者白鲁恂为本书所写的序,值得我们留意:“族群意识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撕裂一个国家。”

本书有助于我们从族群的基本特质来了解,目前我们所面对的族群问题。

推荐二

两种时间意识

石之瑜,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所谓的现代人,其实对于自己的部落归属依旧充满眷恋,甚至可以说,越是自以为现代,就越容易因为心里的孤独,而自内产生一股自己也不能解释的驱策力,想满足某种依附的需要。《群氓之族》这本书,让这样的需要从方方面面体现出来,分别形成对某种部落渊源、语言、血缘、地缘与超自然的一元信仰。假如这一类信仰能通过象征性的事物或仪式,为我们所掌有,则我们内心因此而获得的满足,便可以对身为现代人的孤独感,提供充分的治疗,并缓和社会冲突的幅员与深度。然而,如果部落归属的建立指向了人群彼此的区隔,以致不得不针对具体对象,行使压制、清洗或排除的时候,现代性就沦为暴力的范畴。

由此可知,族群崇拜依照其时间意识可以大致别之为两个取向——回溯的与未来的。回溯崇拜是探索某一群人共同的渊源,一旦奠基于这个共通渊源的信念,人在追逐蕴含现代性的生活价值之同时,维持了一种关于根的想象,不至于因为在地理上或文化上已经离乡背井,而变得空虚彷徨。所以回溯崇拜有助于现代人宽忍眼前的奇风异俗或妖魔鬼怪,不担心自己会变易离散,不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某种恐怖不可知的未来。相反的,现代人的回溯崇拜足以培养出一种好奇的能力,让欣赏与尊重成为待人接物的人生态度,取代焦虑或恐惧的自卫动机。因此,现代人的回溯崇拜不同于前现代的祖宗信仰,盖后者往往让人安于现状,乏于探索,以致在接触遭逢任何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时,或睥睨,或疑虑。

未来的族群崇拜则有着前现代的保守,乃本书批判之所在。未来崇拜具有一种迈向理想的目的意识,所追求的是一种净化的族群身份。这种目的意识虽然也奠基于各种历史传说、宗教神祇、地理疆域或祖先血缘的叙事脉络中,可是这些想象无不成为今天行动的参考标准,指挥着自以为是的当代人去扭转堕落年代中已经失落的部落,恢复光荣的集体身份。在目的论之下的族群崇拜论述,将传说当作圣经,在挖掘传说、重写圣经的过程中,展开对异族的排斥、对污染的清洗、对堕落的重整、对疆域的重划与主张,因而构成对现代性的反弹,与现代性的开展形成循环辩证的关系。故未来的族群崇拜充满了紧张与不安,四面楚歌,犹如身处一个内奸外敌的政治环境,对于现状中的我族存在状态充满自卑与怨怼。

本书对于新多元主义的期盼,介乎回溯崇拜与未来崇拜之间。作为回溯崇拜,新多元主义固然在逻辑上愿意宽忍各族渊源与信仰的差异;然而作为未来崇拜,新多元主义无形中又敦促各族群开展其自身的目的意识,因而预设了族群崇拜的多线发展。这个对于族群崇拜的认可,尽管号称多元,反而继续在增加现代人对于部落意识的需要,就好像没有族群归属的人就不能现身,不能露脸,也就不能加入通往历史目的的族群崇拜。从而所产生的压力,未必会因为提倡新多元主义而缓解。相对于此,回溯的族群崇拜并不排斥当代人所经历的混血或变异,故每个人或社群都可以是多渊源的,于是就不强求今天的同族,到明天就与旁人也同族。多元主义假定人皆有元,但多源主义则假定人不必归元。

一种不以历史目的为前提的族群崇拜,比之于没有族群崇拜,更能安定人心;比之于有历史目的的族群崇拜,更能缓和冲突;比之于多元主义,更能解放人性。本书揭穿了族群崇拜的黑暗面,现在寄望下一本叙说光明面的作品问世。

第一章 姆庇之家(1)

动荡称王,宙斯逊位。

——阿里斯托芬

(公元前445—前368?,雅典喜剧作家)

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全球化,政治却越来越部落化;人类的传播系统越来越普及化,对于该传播哪些东西却知道得越来越少;人类离其他的行星越来越近,对自己这颗行星上的同类却越来越不能容忍;活在分裂之中,人类越来越得不到尊严,却越来越趋于分裂。面对世界资源与权力的前所未有的激烈争夺,人类社会正把自己撕裂,撕裂成越来越小的碎片。

只要政治秩序处于变迁阶段,每个国家都必须在族群(部落的、种族的、宗教的、民族的)冲突间找到新的平衡点。

权力与族群关系所以能够运转,关键在于外在与内在的现实与迷思都能够维持不坠;其所以能够存活,关键在于它能够克服外来的挑战或保持均势,而内部的主要族群又能各安其位并接受现状。

20世纪所有重大的战争与革命阵痛,19世纪所有改变全球政治生态的民族主义运动,都可以在西欧过去300年的政治、社会与哲学演变中找到根源。所有这些历史与发展,不论其情境如何,也不论其形态如何,都是一种变迁的趋势、理念与技术——由欧洲孕育的工业化、现代化与通讯技术形成,并由这些移动、扩散、竞争的权力体系无比盲目与宿命地带到各个大陆——的结果。

乱象纷陈的事件,使许多昔日的幻想为之破灭,或降到了最低点。这些幻想包括:美国是一个“熔炉”;美国制度存在着真正的自由与民主,尤其是在对待非白人的少数族群方面;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价值;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美国扮演角色的虚拟价值。

种种情势引发了新的问题,也提高了新问题的层次,在在需要投入新的探讨,并要求我们重探以前匆忙走过的来路,重探过去我们以为是阳关大道的旧途。

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一个人之于其他的人,始终都是一只狼而不是别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人还是相信,人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且这种想法从来没有改变过。

族群认同正在帝国的废墟上抽芽滋衍,在各种新文化与新政治的墙缝中探头,使理想主义者与理性主义者忧心不已,因为他们始终相信,这条道路之外,一定还有更好的途径让人类的故事继续发展下去。

姆庇之家今天的世界,无数的族群groups,一般译为群体或团体,但作者在本书中用到group时,有时是中文里狭义的团体,有时则指广义的群体,但更多的时候是指“基本群体”(basicgroup),亦即族群(ethnic)。关于group一字的多义与含混,在本书的第二与第三章,作者也有所说明。——译注——部落的、种族的、语言的、宗教的、民族的——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抢人行动,规模之大堪称是全球性的。因为大家都认为,这种把人串联起来的大动作,可以改善、确保或扩大每个族群的力量或地盘,并使自己的族群更能免于其他力量的威胁或敌意。很明显的,这种情形并不新鲜,反而是人类历史中最常见的老故事,只不过最近又死灰复燃而已,它是人类试图寻找共存之道,免于彼此撕裂的行动失败之后,重演以撒(Isaac)与以实玛利(Ishmael)的冲突与决裂,事见《圣经·创世记》。——译注各自再度退缩到自己洞穴中去的结果。

肯尼亚独立(1963年)后,国内政局因部落之间的紧张而陷于纷扰,掌权的基库尤族(Kikuyu)召集族人举行宣誓仪式,誓约:“誓死固守姆庇之家(HouseofMuumbi)。”“姆庇”是基库尤人共同的母亲,姆庇之家即孕育基库尤人的子宫与养育基库尤人的家园。族人以此宣誓效忠部族,并以此为最大的责任。事实上,不止是在肯尼亚,今天的世界上,到处都有这样的姆庇之家,住在里面的人,比过去更紧密地靠在一起,也更紧密地结合成一体。过去到外面世界另寻出路的人回流了,仍然留在外面追求广天阔地的也停了下来,何去何从正拿不定主意。四面八方,许多已经趋于分崩离析的姆庇之家又在新的地方重建,而新的政治压迫蓄意鼓动、挑起群体分裂,造成匮乏与恐惧,也迫使人们重返各自的姆庇之家。

人类社会的这种割裂,不仅寻常可见而且自古已然,只不过于今尤烈,形成一种讽刺、痛苦而又危险的吊诡: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全球化,政治却越来越部落化;人类的传播系统越来越普及化,对于该传播哪些东西却知道得越来越少;人类离其他的行星越来越近,对自己这颗行星上的同类却越来越不能容忍;活在分裂之中,人类越来越得不到尊严,却越来越趋于分裂。面对世界资源与权力的前所未有的激烈争夺,人类社会正把自己撕裂,撕裂成越来越小的碎片。

但是,族群的各个洞穴之间,今天却是声光联机的。人类登陆月球的现场画面,通过电视的荧光,打在各个姆庇之家的墙上,呈现在10亿人的眼前。这种情形意味着,人类无从逃逸于天地之间,彼此间不相往来的族群虽然越来越多,彼此间的互动却越来越频繁;对于自己的存在与抗争,每个族群都想方设法要让世人知道,以强化自己的合理性;对于自己的生存与活命,每个族群都争相抓住世界的眼睛与耳朵,企图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如此一来,当今人类社会裂解与再裂解的过程,不仅在每天的新闻里面历历如绘,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无限制地复制,不论它们是发生在南非、南棉兰老岛(Mindanao)或南布朗克斯(Bronx),北吕宋或南新泽西,北爱尔兰、阿拉斯加或锡兰(Ceylon,今斯里兰卡),比利时、比夫拉(Biafra)或苏格兰,以色列、威尔士或苏丹、乌干达,塞浦路斯(Cyprus,地中海东面岛屿,1960年独立)或马来西亚,圭亚那(Guyana,南美洲唯一的英语国家)或基辅,还是克里夫兰、孟买、贝尔法斯特。

所有这些新闻,报道的都是斗争与冲突,血腥一如斑斑史册,甚至犹有过之。拜现代进步科技所赐,族群之间的屠杀不发生则已,一旦爆发就是超大规模的,速度与范围也都史无前例。清单如下:在印度,印度教教徒与伊斯兰教教徒互相屠杀;在尼日利亚、刚果、乍得、苏丹,部落之间内战不已;在阿萨姆(Assam)的东北部,印度人杀那加人(Nagas);在马来西亚,马来人杀华人;在布隆迪(Burundi,非洲中东部一小国),图西人(Tutsis)杀胡图人(Hutus);在阿尔斯特(Ulster,爱尔兰与北爱的一部分),天主教教徒与新教教徒互杀;在塞浦路斯,是土耳其人与希腊人;在伊拉克,则是库尔德人与伊拉克人;在新几内亚,巴布亚人(Papuans)对抗印度尼西亚人;在中东,有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在印度,有泰南迦那人(Telenganas)与安得拉人(Andhras)以及其他各族群;在菲律宾,有基督徒与穆斯林……可说是罄竹难书。1945到1967年之间,这类“种族或文化的杀戮”,一一数算下来,“重大的”共有34次,小规模的多达数百次,死亡人数估计有748万。

第一章 姆庇之家(2)

到了1974年,据保守估计,死亡总数确定已经超过1000万人。1970年,美国与南越军队攻入高棉,高棉人杀害数十万越南人。1967到1970年,比夫拉内战,将近200万人死亡。1971年,在孟加拉国内战中,浅肤色的伊斯兰族群旁遮普人(Punjabis)与帕坦人(Pathans)——均为巴基斯坦人——杀害近50万深肤色的伊斯兰族群东孟加拉人。1972到1973年,估计有10多万胡图人在布隆迪遭到杀害。1973到1974年,在乌干达,阿明(Amin)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与族人的政权,有9万人据称遭到枉死。撇开公然为之的战争与大规模的屠杀不论,因种族或文化冲突而不时发生的炸弹事件、暴动或其他暴力事件,为数同样惊人。在世界各地新的政治版图中,族群之间的紧张与拉锯造成的暴力事件,事实上多到难以计数。因为,只要政治秩序处于变迁阶段,每个国家都必须在族群(部落的、种族的、宗教的、民族的)冲突间找到新的平衡点,而这也正是各大洲每个国家必须面对的切身问题。

这种权力与族群关系的大洗牌,就幅度上来说,是全球性的。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较大的组合曾经试图以一个优势族群或族群整合进行控制,把分裂的各个族群维系成一个整体,但这些权力体系却都先后式微。这些体系曾经运用本身的向心力,营造出某种程度的秩序,使内部的分歧不致太泛滥,而所谓的向心力,包括物质的、经济的、文化的与——最重要的——心理的,并把游戏规则融入信仰与行为的神话与迷思——亦即文化与种族优秀或低劣的主张——将之内化到每个人的意识中,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加害者与被加害者都视为当然,然后再整合到制度里面以维持其运转。这种体系运转到一段时间,为统治者及其从较低阶层中挑选出来的一群人制造了经济上的特权,有时候甚至产生了相当可观的文学与艺术作品。其所以能够运转,关键在于外在与内在的现实与迷思都能够维持不坠;其所以能够存活,关键在于它能够克服外来的挑战或保持均势,而内部的主要族群又能各安其位并接受现状。

记录显示,这类体系各有不同长度的寿命,没落可能费时极久,崩溃可能拖延漫长,但一律都不可能无限制地维持下去。在外在或内部的压力之下——通常是二者俱至——权威遭到削弱,合法性受到挑战,引发战争、失序与革命,权力体系随之瓦解。这一类的例子,本质各异,如奥斯曼(Ottoman)、哈布斯堡(Hapsburg)与罗曼洛夫(Romanov)等帝国,曾经统治过的地区包括大部分的中欧、东欧、西亚,以及大部分的北非,时间长达500余年;又如一些欧洲人在亚洲与非洲建立的帝国,曾经控制过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有的为期不到1个世纪,有的则长达300年。

奥斯曼的统治,始自1453年土耳其人攻占君士坦丁堡,于1918年寿终正寝,统治的巅峰时期,幅员从亚得里亚海到波斯湾、从西地中海到红海,以俗称的“小亚细亚”(AsiaMinor)为中心,包括今天所谓“中东”(MiddleEast)的全部。统治期间,自阿尔及利亚到伊朗的边界,无数的部落、民族与种族均在其管辖之下;欧洲部分的幅员则自博斯普鲁斯海峡与黑海西岸,横跨希腊、巴尔干、匈牙利,直逼维也纳。

奥斯曼的欧洲领域,后来落入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匈帝国(AustroHungarianEmpire)之手。1918年之前的半个世纪,奥匈帝国巅峰时期,统治范围内有日耳曼人、匈牙利人、波兰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Slovaks)、罗塞尼亚人(Ruthenians)、乌克兰人、塞尔维亚人(Serbs)、克罗地亚人(Croats)、斯洛文尼亚人(Slovenes)、波斯尼亚人(Bosnians)、马其顿人(Macedonians)、罗马尼亚人、意大利人,以及不下数十种——如果数不及百的话——较小但绝不相同的其他族群或次族群(subgroups)。

哈布斯堡之东、奥斯曼之北则是俄罗斯帝国,在将近400年的发展中,它的幅员向西与西南进入欧洲,并逐渐向东扩及亚洲。同样是在关键性的1918年之前,这个帝国至少统治20个不同语言的族群,每个族群的人口都超过100万,小的族群更是不计其数。苏联(SovietUnion)继起之后,号称自己是一个拥有“百个民族”的邦联,根据1920年代的资料,总数达到189个。

同一时期,历史的潮汛另有出路,西欧挟贸易与军事的力量进入亚洲与非洲。根据格罗弗·克拉克(GroverClark)1936年的研究,在他的《太阳大地》(APlaceintheSun)地图上所列举出来的,欧洲人1492年统治地球的9%,到了1801年,增加到1/3,1880年又增加了1/3,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1913年——再增加近1/5,到193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夕,达到了85%。当时,世界上70%的人口是在西方国家的统治之下,单单英国就占有世界1/4的土地,统治地球1/4的子民,总人数超过当时的中国,也比俄罗斯、美国、法国与日本加起来的人数还多;1820年代之前,西班牙占有南美洲;19世纪末期到1918年短短的期间内,德国也在亚洲与非洲分一杯羹。但还不止于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不列颠帝国之外,还有荷兰之于东印度群岛,美国之于菲律宾群岛,比利时之于刚果,法国之于东南亚,以及英国与葡萄牙之于非洲。欧洲人对世界这种大规模的占领,幅员之广或许只有蒙古人的征服差堪比拟,但在影响上前者远远地超过了后者。

就像远古时代希腊人与罗马人建立的大帝国,这些强权加诸各民族的统治并不止于烙上政治的印记。长期以来,它们通过各种方式与手段,或者干脆完全诉诸武力,把真真假假的优越迷思强加于整个文化体系,不仅深入生活与统治方式,而且代代相传,及于语文、艺术、宗教与哲学等精神层面,以及行政与司法的制度层面。在许多地区,对于被统治民族的精英阶层,这种影响尤其深远。欧洲君主与贵族的遗风虽然大都消散了,但在某些方面,例如西班牙人与天主教对于拉丁美洲的影响,却是难以磨灭地存留了下来。在存有多语言的印度,英国人留下了大量的语言遗产;同样的,在非洲,英国人与法国人也不遑多让。在以色列,政治与行政模式以及其他许多东西,都是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的先驱从东欧原封不动搬过来的。而标榜欧洲式社会主义的政权,在国内,宗教权威的地位居然凌驾于大部分内政事务,很明显也是奥斯曼教区体制(milletsystem)的遗绪,是英国在后奥斯曼的过渡时期中所保留下来的。因此,大批所谓“东方犹太人”(OrientalJews)从奥斯曼与阿拉伯继承过来的遗产,又与来自欧洲的遗产面对面地碰上了。这么多亚洲与非洲文化的重塑会带来什么结果,或许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观察,但是,现代欧洲的印记深印其上却是不容否认的。20世纪所有重大的战争与革命阵痛,19世纪所有改变全球政治生态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运动,都可以在西欧过去300年的政治、社会与哲学演变中找到根源。所有这些历史与发展,不论其情境如何,也不论其形态如何,都是一种变迁的趋势、理念与技术——由欧洲孕育的工业化、现代化与通讯技术形成,并由这些移动、扩散、竞争的权力体系无比盲目与宿命地带到各个大陆——的结果。它所造成的冲击,使得全世界的所有国家都不可能回头再去重塑自己的过去了。

1918年之后与1945年之后,这些权力体系先后崩溃或消失,使世界上大部分的民族陷入了政治的离心状态而各自运转。帝国没落之后,没有较大的整合力量有效取代其地位,剩下的则是新兴的核子强权,但直到目前为止,新的强权却又无法建立并维持相互间的平衡,以致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对各行其是的民族进行平衡的控制。总之,新的整合力量丝毫无能为力。代表欧洲资本主义赢家的《凡尔赛和约》与国际联盟(LeagueofNations)固然虚有其表,其基础扩大后所组成的联合国,也沦为主要强权——事实上只有两个——之间权力斗争的政治场域,面对数量大增的小国之间的冲突,照样束手无策,而小国内部与外部的摩擦与冲突,其症结正在于民族的、种族的、部落的与宗教的歧义。1945年之后才出现的苏维埃与美利坚集团,之所以脆弱不稳,真正的原因在于民族主义的卷土重来,自主与自尊的要求势不可挡。像旧帝国那样能够让附庸国服服帖帖听话的局面,两个集团尽管手操核子武力,却也是力有未逮。

第一章 姆庇之家(3)

相反的,不论是在内政或外交的竞技场上,超级强权追求国家与战略的利益时,面对人类此起彼落要求分家的大趋势,如果不能勉为其难或礼让三分地予以尊重,根本就是寸步难行。因此,美国不得不抛下白种人的优越感,苏联则必须收起斯大林主义(Stalinism)集体恐怖的极端血腥。在世界的竞技场上,两个集团都发现,整个地球已经失控,必须寻求新的解决之道。它们大可以在太空中展开竞争,也可以设法限制彼此不断升高的武器竞赛,以避免造成相互之间的灾难。但是,拿19世纪的规则大玩20世纪的权力游戏,它们却不可能取得19世纪的成果。两大集团的舰队在各大洋上横冲直撞,互别苗头,火力之大足以毁掉100个阿加迪尔(Agadir)摩洛哥西南海港,1960年毁于地震。——译注,但它们却也必须紧张地竖起电子眼睛与耳朵,提防更致命的冲突发生。诉诸有限的“传统”武力,不论是俄罗斯式的短暂“奏效”(如在捷克与匈牙利),或美国式的长期消耗(如在越南与高棉),到头来都是徒劳无功。隐身在小冲突(如越战、阿以战争、印巴战争,以及塞浦路斯局势等)的背后,两大强权的巨大影响力都未能产生具体的结果。

没有稳定的势力范围,没有听话的附庸或任人摆布的工具,没有永远处于被动的牺牲者——在东欧没有,在古巴没有,在埃及没有,在印度没有,在中国或北越尤其没有;在西欧没有,在日本没有,甚至在小小的圣多明哥(SantoDomingo)也没有,在南越尤其没有。而手执新月弯刀的阿拉伯国家,以足可造成经济瘫痪的高价石油对抗西方核子强权,更与19世纪的权力互动关系形成了最强烈的对比。很明显的,人类社会新一波的吶喊太过高涨,任何事务都已经不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即使只是几十年——更不用说回到过去那种强权与征服、屈服与温驯的老模式了。

1945年出现的两极化权力体系,不出几年就卷入了新的态势,既有始料未及的三角问题,又有扭曲变形的四角关系。西欧从失落的帝国中复原,德国与日本也以令人想象不到的速度自灰烬中再生,而中国有如一座长期熄灭的火山醒了过来,或者应该这样说,久未听到的雷声已在对岸隆隆响起。19世纪艰难的岁月中,那种持久不变的结盟已经是明日黄花,20世纪呢?整个世界无非是一个权力重组的过程,本质性的动荡把大部分的时日塞得满满的,而且可以确定的是,在可预见的未来,情形仍将如此。重建新的世界强权体系,即使只是在半个地球或1/4个世界上,或许还是可以产生新而较大的整合。然而,就整个情况来看,就算拥有强大的核子武力,那显然也是最不被看好的指望。

新的结构架设在赤裸裸的武力上,如果不被看好,那么要寄望于当前主要的政治或信仰体系,大概也是缘木求鱼了。以所谓中东地区(亦即西亚、西南亚与北非一带)过去数十年的情形来看,伊斯兰教的整合力量显然太弱,不足以把任何政治组合或结盟长期维系起来;不同的阿拉伯国家与穆斯林族群,无法组成长久的联盟,即使在对抗共同敌人以色列时也是如此。阿拉伯人一贯的政治风格,以及历历在目的事迹——例如西巴基斯坦(WestPakistan)对东孟加拉国(EastBengalis)的残酷攻击——在在显示其与基督宗教一样,可以在某时某地把别人——即使这个人是同一族群——当成兄弟,但绝不会是在此时此地。就世事的脉络来看,由基督宗教信仰所创造出来的罗马天主教(RomanCatholicChurch),就在不久之前还可以说是一个普世性的机构,但在诸多现成的事例中,它却提供了一个最有力的证明,显示再怎么大规模的整合也已经无力聚零为整,甚至维持其信仰体系的完整。至于俗世的梦想,例如马克思所怀抱的新社会主义或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这半个世纪下来,也已经完全落空。这个梦想曾经被欧洲的社会主义民主打破,在1914年的大战危机中,民主的欧洲分裂成一块块碎片,于是俄罗斯的十月革命再度唤起这个梦想。但是,当摩擦布尔什维克这盏“神灯”时,跑出来的却是一个新瓶旧酒的精灵——俄罗斯民族共产主义,结果,梦又碎了。最后,社会主义解放的残梦终于消失在斯大林的集中营与牢狱之中。希特勒德国在欧洲,以及日本在亚洲,也都曾经妄图把自己的那一套整合加诸世界,但都旋起旋灭,徒然造就了它们所挑战的强权体系。最后只剩下美国式的大整合模式,但今天同样被证明无效。相较于其他模式,美国式的整合虽然大不相同,也还没有到失败的地步,但1945年之后,它才进入最严酷的考验阶段,而考验正在进行中。

我们今天所经历的世界,不是新的整合正在形成,而是破碎成小块小片,有如大大小小的星球,自爆炸中的银河系里爆裂出来,每个星球都以离心的自转离开,同时也都紧紧抓住各自的碎片,使其不致因自身的旋转而被甩离。这幅景象,就算我们图文并茂地凸显其中较大的特征,想要看得清楚,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后殖民时代:1945年以来,已经成为过去的帝国,在亚洲与非洲被切割成80个左右的国家,大的如印度,小的如阿曼(Oman),最小的如瑙鲁(Nauru),最新的如几内亚比绍(GuineaBissau)。新国家之所以有如雨后春笋,原因不外是外来政权已经无以为继,被统治者再也不甘屈居人下。在少数几个地方,如国大党(Congress)领导的印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北越,撑着民族主义的大旗,争取独立的斗争持续了好几十年。在更多的地方,例如非洲部分地区,则是帝国主义仓皇离去的结果(如刚果);有些地方——法属非洲多属此例——甚至是外来统治者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即使游戏不改,名字也该换一个了。在英属非洲,例如加纳(Ghana)、肯尼亚与其他几个地方,民族主义的不满情绪早已存在;但是,那些1957年之后在非洲新兴国家中具分量的政党或团体,大部分在1948年之后才出现。在葡属非洲,则是经过另一个10年的民族主义游击战争才获得独立,并迫使最早也是最小的帝国——葡萄牙——最后一个撤离非洲。在亚洲,西方帝国只保留了香港与澳门诸岛,原因无他,过去一向吃瘪的中国不想动它们而已。香港与澳门分别在1997年与1999年“回归”中国。——译注亚洲与非洲的民族主义胜利,姑且不论其来龙去脉,都来得太迟了。民族国家作为一项政治工具,过去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都有其贡献,但在当时,其能量早已消耗殆尽。摆脱外来统治者的负轭——或者说它是自行脱落的——充其量只是满足了殖民地人民重获自尊自信的强烈需求。就这一点来说,新的民族主义者也只是用一批本土的无赖取代了外来的坏蛋,并将帝国主义最恶名昭彰的象征与核心迷思——外来文化与种族的优越——扫地出门。在这个他们从未出力打造的世界,他们甚至别无所图,就只是要建立一个新的国家而已。但是,这些民族一旦脱离了外来的统治,面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排山倒海而来的问题时,新的国家所能提供的机会又是最有限的。

在亚洲与非洲,民族主义所用的说词充满了浪漫色彩,不脱前一个世纪欧洲民族主义那一套崇尚自由之说。但是,新的自由并未带来新的平等,更不幸的是,甚至没有带来同胞之爱。在黎明的曙光中,新的日子是灰暗的。这些新的国家,过去从未以个别的国家形式存在过,也从未以目前的形式存在过;几乎所有的国界都不是从远古继承下来,而是从殖民时代沿袭下来;国界划定时,住在那儿的是些什么民族,根本从来没有考虑过。今天大部分的非洲国界,完全是殖民列强擅自做主划定的,例如在1884年欧洲的柏林会议。殖民地只是一个政治或行政单位,居住其间的民族通常多达十余、数十甚至数以百计,而这些民族之间,因地域、种族、宗教、语言、部落的不同,原本都互有区隔,甚至是互相对立的。这种固有的区隔,从殖民地转型成主权国家时,被完整保存下来的只有一两个,其余的全是多元混杂,不仅成为这些新国家数十年来重大的政治问题,而且制造了不断的冲突。反抗殖民主义的民族自决(self determinationofnations)圣杯,到了后殖民时代,变成了族群冲突、分裂、叛变与压迫的毒药。

第一章 姆庇之家(4)

同一时代中,以不同方式受到西方列强影响的国家,倒是有少数几个能免于这种情况。日本并未被殖民过,虽然也有少数民族,但族群的同构型基本上极高。另一方面,重新站起来的中国却有相当复杂的“民族问题”,整个边疆地区,沿南部的山区,经过西藏、新疆到内蒙古,世居的非汉人少数民族,论面积,约占中国领土之半;论人口,约为总人口数的1/10弱。这些少数民族,无论对中共、国民党政府或之前的清王朝,都是内政上极大的困扰,以后也仍将是汉民族的中国统治者得伤脑筋的问题;以目前中国与苏联的关系来看,北部与西部的压力尤其大,甚至可能成为外交上的危机因素。

总之,绝大多数的前殖民国家都是多种族群的混合,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分布,各种可能的状况都有,相互之间或是相持不下,或是不对等的多元。无论哪一种情形,都存在着不同形式与不同程度的矛盾。

印度-巴基斯坦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好例子。一开始,印度的多数族群印度教教徒(Hindu)与少数族群穆斯林就已经是壁垒分明,1947到1948年发生大规模屠杀与逃亡潮,终于使双方决裂分家,此后又发生过3次战争。除了仍然留在印度的4500万穆斯林,印度境内还有其他人数更少的少数民族,包括锡克教教徒(Sikhs)、耆那教教徒(Jains)与基督徒,此外还有一些更小的族群,在内部所造成的紧张、分裂与冲突更深更大,其中包括约12个顽强的地方主义团体、15个主要的以及50个较小的语言族群、数十个主要的种姓(caste)及数千个次等种姓(subcaste),种姓体系之外更有为数8000万的贱民(untouchable)。再谈到西巴基斯坦,其内部已有旁遮普人、帕坦人、信德人以及其他族群之间的紧张与宿怨,又对东巴基斯坦的自己人大肆屠杀,结果以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收场。为了隔离穆斯林与印度教教徒,它不惜血流成河与印度分治;为了割裂穆斯林兄弟,它也照样不惜血流成河。

类似的情况,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式发生,几乎没完没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30多年之间,可以说是暴力充斥,包括内战、叛乱、镇压、灭族式的政变与反政变等。在这些冲突中,绝大部分浮上表面的嫌隙,早在前殖民时代即已存在,全都是根深蒂固的宿仇与旧怨。

当然,有些冲突是殖民时代的移民造成的。移民,包括自愿的、诱骗的或强迫的,例如大量非洲人沦为奴隶;契约劳工潮,尤其是来自印度的;以及来自中国、印度与地中海东部诸国的新旧移民,大量移往东南亚、非洲以及大西洋、太平洋诸岛。移民潮带来新的混合族群,例如锡兰的僧伽罗人(Sinhalese)与泰米尔人(Tamil);拉丁美洲的美洲印第安人、非洲人与欧洲人;马来西亚的马来人(Malay)、华人与印度人;在圭亚那、特立尼达、牙买加,印度人——有时候是华人——与非洲人混合,在斐济与大洋洲其他地方又与美拉尼西亚人(Melanesians)或波利尼西亚人(Polynesians)混居;另外在东南亚,华人有为数庞大的移民,在加勒比海地区也有,但规模小得多。此外还有比这些更边缘的族群,例如英裔印度人(AngloIndians)、英裔缅甸人(AngloBurmans)与其他欧裔亚洲人(Eurasians),以及大部分的欧裔非洲人(Eurafricans),弃民般屈居于高度阶层化的殖民社会中。这些族群,包括生意人与劳工,例如东南亚的华人、缅甸与东非的印度人,在后殖民时代各国独立后,于当地社会的族群紧张中,经常成为孤立无援的斗争对象或替罪羔羊。然而,有时候由于人数众多,虽然仍属少数,却非任人宰割,例如在马来西亚,占总人口数40%的华人,就能与强势的马来人维持一种微妙而不安定的平衡;又如在圭亚那,实际上属于多数的印度人,与非洲裔圭亚那人也处于类似的关系。在这两个国家,此种情形导致群众暴力与流血事件不断重演,也始终是后殖民时代重大的权力难题。

总之,在这些体质脆弱的新国家中,掌权的新人为了确立新国家的主权,不得不面对新国家的认同问题,在设法自卫、免于强大反对势力的打击之外,又要发展经济,克服严重的贫穷与落后,最后,更必须设法消弭内部族群之间长期的敌对与分裂,以营造一个长远的整合社会。

后帝国时代:西欧一向以世界的中心自居,自其地向东,而有近东、中东、远东之分;格林威治是时间与经度的起点;马克思主义者一直预言、帝国主义者也一直担心的崩溃与革命,到了后帝国时代并没有发生。相反的,欧洲人发现,卸除了白种人的负担,其实是一种解脱而非灾难。战后,在美国人的协助下,欧洲人发现,自己大可另起炉灶,英国的表现虽然比不上法国、比利时或荷兰,但也不差,所有这些国家,加上以惊人速度从灰烬中站起来的德国,比起旧欧洲丝毫不逊色。事实显示,纵使没有坚船利炮踵其后,生意还是可以做得很好。好几年下来,法国在印度支那(Indochina,包括今越南、缅甸、老挝、泰国等国)与阿尔及利亚,继续为它的伟大奋斗——比对抗纳粹更卖力也更锲而不舍——戴高乐也始终念兹在兹,有如一尊杜莎夫人蜡像馆(Tussaud)中的蜡像。英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稳住国内,马上又得清理帝国留在苏伊士以东与地中海的几个烂摊子。失去了世界强权的舞台布景,在世界权力的竞争中不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欧洲人必须图存;换句话说,在欧洲西边那块巴掌大的半岛上,他们必须重新调整彼此的关系,一些小国开始推动“新欧洲”诞生,想要整合其间活力十足的民族分离,并使之理性化。尽管这股风潮弥漫,不论将会弄出什么样的整合,放眼未来,合的力量仍将弱于分。欧洲的发展显然出乎作者之所料。欧洲的整合始于1957年欧洲共同市场的《罗马条约》,1986年以欧洲经济共同体为基础,签署单一欧洲法,1992年签订欧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Treaty]成立欧洲联盟,并于1998年实施单一货币欧元,至2004年,欧盟会员国增至25个。——译注更重要的是,就欧洲来说,“分”的情况比过去更为显著。帝国与强权的没落,对欧洲人来说,形成了一种始料未及的发展,亦即欧洲社会中某些次民族(subnation)族群,好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安于被动附庸的地位——或者看不出来有什么不满——如今这个由准许、同意或臣服所构成的结构体却开始松动,以致阴魂不散的分离主义(seperatism)重新浮现;新的“民族”运动或风潮再度抬头,基于地域、语言或政治的理由,争取失落已久的自治(autonomy);有些则是激进的新文化复兴运动,虽然不是来势汹汹,但也绝不可等闲视之。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不同面向与强度的摩擦:在大不列颠,有威尔士人、苏格兰人,甚至马恩岛人(Manx),在阿尔斯特有天主教教徒与新教教徒重启争端;在比利时,有佛兰德人(Flemish)与瓦龙人(Walloon)的冲突;在西班牙,有巴斯克人(Basques)的骚动;在法国,有布里多尼人(Breton)与其他的地域族群;瑞士则有汝拉人(Jurasians),并且扩及北美洲,在加拿大有魁北克民族主义。

第一章 姆庇之家(5)

后帝国经验的另一个结果,是殖民者在殖民地所生的后代大量移入他们的母国,包括印度人、巴基斯坦人、非洲人与西印度人移往大不列颠,阿尔及利亚人移往法国,印度尼西亚的欧裔亚洲人与安汶人(Amboinese)移往荷兰。在过去,这一类人都是由殖民体系挑选出来、送往母国接受教育、准备予以吸收的少数精英;如今却大不相同,这些为数众多的移民,几乎全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不得已踏上黄金之路的劳动人口。由于旧的权威关系已经瓦解,这些教育水准不高的人,明白自己属于新来的阶级,是要来落地生根的异乡人,而不是别人可以忍受的过客,加上人数众多,以致形成新的内部紧张、冲突与街头暴力。过去出于自负而包容种族差异的态度因此也有了转变,在法国尤其明显。这些文明较盛、文化较高,过去大肆向外扩张的国家,因为这种经验产生了新的问题,对于本身的社会特质以及多元主义的形式,也提出了新的质疑。

后革命时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承诺一个国际社会主义的新秩序,以取代资本主义的无政府、帝国主义的压迫,以及民族主义对抗所导致的战争。在苏联,布尔什维克所承诺的,正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与政治体制,全国的100多个民族,有些享有领土的独立,但全部都享有文化与语言的自主,同时又能在中央权力机构享有某些代表权。但是,所有这些承诺都破灭了,而问题正好就出在“民族问题”上。民族问题,在共产主义理论中始终是个中心议题,在共产党的政策里也始终是个棘手的议题。

苏联会变成一个民族的共产主义政权(nationalCommunistpower),开始的时候是身不由己,到了斯大林的手上,则是出于故意。基于自己的民族战略目标与政策,苏联甚至出卖了其他地方的革命运动,这在德国、中国、西班牙与法国所造成的后果尤其重大;在1920到1940年之间,这些国家如果没有苏联的介入而能走自己的道路,可能早已大幅改变世界历史的进程。这一段历史,后来又直接导致苏联民族共产主义与中国民族共产主义的决裂——今天在苏联,“黄祸”之说言之凿凿,其威胁远甚昔日之美国或霍亨索伦日耳曼(HohenzollenGermany)。

在苏联国内,共产主义承诺的新秩序同样是空话一句。共产主义在苏联一党专政了60年,在东欧也有将近30年的历史,无论是国家内部或集团内部的政策,大部分仍然是围绕着古已有之的对抗在打转,组成这些国家的数十个民族之间,过去未能解决的问题今天依然存在。各自分立的共和国是建立了,处理民族问题的相关机构也成立了,政治上与文化上的民族自主玩得有模有样,但是,理论上尊重民族与文化的那条线,仍然与中央集权那条威权主义的线纠缠不清,不论在哪一方面,都落入一套设计好的环节,不是配合权力行使的需要,就是迎合当权者的基本教义。民族问题不仅在苏联未能解决,甚至斯大林长达30年的统治也无能为力——斯大林本人是格鲁吉亚人(Georgian),也是“民族问题”理论专家——在他当权期间,一声令下,有的民族整个遭到连根拔除与放逐,被处死的人数以百万计。另一方面,1945年掌握东欧与东南欧以来,帝国权力所能达到的民族,苏联同样无法有效控制。至于各个附庸国政权,对内部的民族问题也是束手无策。在捷克,捷克人与斯洛伐克人仍然闹得不可开交;斯洛伐克已于1993年脱离捷克独立。——译注苏联1968年挥军入侵这个国家时,就是充分利用了这种内部的矛盾。在南斯拉夫,年老的铁托(Tito)迟暮之年仍然费尽心思,防堵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黑山人(Montenegrin)、波斯尼亚人以及其他寻求分家的民族把这个国家撕裂。1991年,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斯尼亚、马其顿等先后独立,大南斯拉夫瓦解。——译注罗马尼亚与匈牙利之间,仍然为了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争缠不休,双方都利用对方的少数民族——阿尔巴尼亚人(Albanian)、马其顿人、匈牙利人或其他族群——作武器,从外部施压或进行反制。这种模式不仅见于俄国的西缘,同样也出现在东边。

不论诉诸空泛的信念、或大规模的工业化与都市化、或世代交替、或高度中央集权、或集体压迫、或精致的理论、或体系完备的规划,在苏联共产党政权统治下,许许多多民族或族群的分离倾向,不仅至今不息而且根深蒂固,显然无法遏阻。1991年苏联解体,境内各共和国纷纷独立。——译注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与基督宗教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一样,仍然只是被现实嘲笑的一个虚幻神话。反大俄罗斯(或大捷克、大塞尔维亚、大匈牙利、大罗马尼亚)的情结仍然在点燃冲突的火种,跟共产主义当权之前的各个世代比起来,行为模式也依然如故,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后幻想时代:在美国,1945年之后,随着白人的世界霸权体系崩溃,对美国社会所抱持的幻想也一个接着一个像气球般被刺破,有关“美国人”的认同问题,也以新的方式与新的尺度升温,并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社会中所有的族群关系都处于剧烈的改变,每个族群内部也面临同样剧烈的自我反思。

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部分原因是美国黑人长期争取民权(civilright)的努力在最高法院终于到了决定性的时刻;另一个因素则是世界局势所带来的压力。总之,事实摆在眼前,对于旧的游戏规则,美国黑人不再接受也不再让步,而社会的脚步显然已经准备改变,于是,就这样动起来了。过去一直忽视黑人而活在幻想中的美国社会,终于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民间鼓吹自由思想的黑人与白人,经过50年的奋斗,总算赢得最后胜利,将名义上对全民开放、实际上却把黑人排除在外的公民权从法律上扭转过来。接下来,对于自己长期忍气吞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黑人继续提出挑战,对习惯成自然的歧视高墙展开冲撞,对长期以来使他们在社会上与经济上寸步难行的障碍进行跨越。但是,最痛苦也最困惑的,可能是他们必须重新发现自己并重新定位自己,这个过程引导一些美国黑人去寻找自己的“姆庇之家”,希望能够在陌生的新环境中发现一些东西,不仅认同自己是“黑人”,并且认同自己是“美国人”。于是,他们又以最尖锐的方式提出这样的问题:1945年之后终于开放、开始包容长期以来完全或部分被排除的族群的美国社会,是否会开放得更宽更阔,以过去接纳其他族群——天主教教徒、犹太人、华人、日本人,等等——的相同基础包容黑人,让所有的人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地位与机会?

“黑人”与“美国人”的认同危机,本身又足以成为另一种危机。在这些年中,它所产生的效应对社会上其他的族群造成了重大的改变,就像在沿路不同的车站,有的族群“进”,有的则是“出”。对于某些一向被其他族群视为“进”的“族群”,这种效应不仅改变了别人对他们的看法,也改变了他们对自己的看法。例如信奉基督新教(Protestants)、系出北欧的白人,一直被视为社会上优势的多数“族群”,如今却变成一盘散沙,被贴上带有贬意的标签“黄蜂”(Wasp)特指祖先是英国新教的美国人。——译注。至于其他大多数的非白人族群——墨西哥裔美国人,以及西班牙语族群、华裔美国人与日裔美国人——却有一点类似黑人的模式,开始有样学样,以激进边缘族群的姿态站出来,对全体居民普遍存在、深有同感的感受做出响应,并且随时表达出来,使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他们对本身的印象都随之改变。

白人里面自成一格的次族群(subgroupings)间,这种倾向却比较不明显,反应通常在两可之间,因此变动所引发的效应也是多重的。然而,在美国此一趋势与环境的重大转变中,“进”得最深的却是一个白人的次族群——爱尔兰天主教教徒(IrishCatholics)。1960年,一位爱尔兰天主教教徒当选美国总统指约翰·肯尼迪。——译注,对爱尔兰裔美国人与反天主教情结而言,都是历史的一座分水岭。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变、神职人员内心的挣扎、天主教的教育,以及天主教教徒在信仰上的坚持与实践,天主教会逐渐采取开放,这对爱尔兰裔美国人及所有的天主教教徒来说,都是眼界上了不起的重大改变。

第一章 姆庇之家(6)

至于犹太人,虽然不可能那么快就入主白宫,但早在1945年左右,他们已经跨越了一直高高竖立在他们面前的障碍。新的包容经验使某些犹太人担心他们的姆庇之家难以保存,在圈内他们经常告诫以及非常努力地维持犹太人的团结。但另一方面,对于这种团结的士气,不久却出现了明显的阻力;过去数十年在民权运动上一直携手合作的黑人,这时与犹太人产生了裂痕,黑人好战的激进派以及某些温和派转变成了死硬的反犹太主义(antiSemitism),其情况与1960年代所谓新左派(NewLeft)反犹太复国运动及反以色列的立场极为类似,对于那些过去自认是“老”左派,以及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支持自由运动的犹太人,此一发展无疑产生了极大的排斥作用。1967年之后,尤其是1973年的十月战争(theOctoberWar)第四次阿以战争,又称“赎罪战争”。——译注之后,在对待以色列的问题上,各方面都出现了模棱两可的态度,在政府的政策上如此,在基督新教与天主教等宗教团体方面亦复如此。因此,在1960与1970年代,对许多犹太人而言,不确定感再度袭来,不安全感则突然浮现,对于既为“犹太人”又是“美国人”那种再清楚不过的认知,再度出现了困惑,很难想象库尔特·莱温(KurtLewin)德国社会心理学家(1890—1947)。——译注所谴责的“归属的不确定”又阴魂不散地回来了。总之,在美国这一波改变的过程中,跟所有其他族群一样,犹太人也发现,他们的认同其实是美国本身的认同尚未成型的一部分。

由欧洲天主教移民的第二代及第三代所构成的美国白人族群,在这一波冲击中所受到的影响仍然看不太出来。这些过去被称为“白种人”(whiteethnics)的族群,占美国“中产”与“蓝领”阶级的极大部分。关于这些族群的不满,很多已经见诸文字,其中尤以1960年代黑人在东北部工业大城对工作与社区点燃新一波的攻势,亦即所谓的反扑(backlash),最令他们感到害怕;这些选民的诉求,在1968与1972年的全国性政治活动中,也促成了乔治·华莱士(GeorgeWallace)的参选。这些族群的大部分人,所认同的仍然是他们原来的民族,他们的父祖辈都是意大利人、波兰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乌克兰人、斯洛文尼亚人、匈牙利人、亚美尼亚人、希腊人,以及其他近30年来的移民族群。在黑人新一波高姿态的气焰刺激之下,强调族群(ethnic)的文章与言论也开始在这些地区出现,大部分这类作品,不是出自对族群深信不疑的老一辈,就是出自那些被黑色爆炸逼退到角落的新一代种族狂热分子。在这些年里,这些高度分歧的族群,深受经济与社会压力之苦,在他们的情绪与感受中,人种因素到底占多大的分量,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还很难说得准。但很明显的,就像其他的族群一样,他们当时暴露在新的环境中,同样感受到美国社会并不如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融洽,什么是“美国人”这个问题,并不如他们以前所认知的那样清楚,其他人所面对的重新定位,他们同样也面对着。

对某些人来说,这是认同的危机,如同黑人的例子,或者至少是认同的问题,如同许多其他的族群。但对整体而言,随之而来的是美国生活中一系列的矛盾与危机,而且在同一时间都达到了某个顶点。持续的贫穷及其所产生的后果、堕落的贫民区及封闭的中心都市、毒品、污染的环境,以及突然发现工业时代有其限度,不是每样从工厂烟囱里出来的东西都是进步的,所有这类的困惑都跟这些矛盾和危机脱不了干系。它们也与越战深创巨痛的经验有关,这场战争使人们对平常深信不疑的终极价值产生疑问,更甭说美国在世界上使用武力是否正当的问题了。在水门丑闻中,面对弹劾的压力,一个总统破天荒地辞职下台,也让美国政治制度的本质被打上了问号。20年之间,在美国生活的主要领域中,所有这些乱象纷陈的事件,使许多昔日的幻想为之破灭,或降到了最低点。这些幻想包括:美国是一个“熔炉”;美国制度存在着真正的自由与民主,尤其是在对待非白人的少数族群方面;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价值;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美国扮演角色的虚拟价值。身为“美国人”的意义何在?在过去,每个人都自以为自己再明白不过——或者想当然地以为自己知道——如今却茫然以对,或者越来越抓不到头绪。这种情形普遍见于各个年龄层,但在1960年代末期,一股不满的情绪,却在最激进、最不爽的年轻人中间,以最极端的方式爆发开来,利刃般朝所有的人切割下去,既深且广。

如果许多人、许多族群都开始认为,真正的安全,只有在部落族人紧紧围成的圈子中才能找到,只有在自己美国式的姆庇之家才能找到,那么,在我们为美国新多元主义追寻新定义与新形式的路上,我们跌倒了,那是一点也不会令人意外或惊奇的。

第一章 姆庇之家(7)

种种情势引发了新的问题,也提高了新问题的层次,在在需要投入新的探讨,并要求我们重探以前匆忙走过的来路,重探过去我们以为是阳关大道的旧途。由于空间那样辽阔,样貌那样繁多,其间不免物换星移,地球上,与人类每个族群有关的空间已经有所变动,人类看自己或看别人,光线、角度、阴影与映像也都不复从前或正在改变。所有的姿势与风格都已经有别于旧态,也或多或少地改头换面。由于旧权力体系崩溃,新的体系又脆弱不稳,所有的族群关系都陷入动荡不安,于是乎,新的巨大的困扰乃在我们周遭升起。为此,我们牢牢抓住过去某个比较安全的残迹,寻找那些不知为什么会在某个地方丢失的东西,一头栽回到部落的洞穴,栽回到姆庇之家。重回可以满足某些需求的环境,退回再度把自己封闭起来的高墙后面,这种冲动如此强烈,在他们的心里,仿佛真有那样一个地方,他们能够找到归属感,在那儿,只要能与同类相聚相守,就能够在肉体上与精神上重拾某种程度的安全。

正因为如此,在安排政治与社会事务上,我们正在把自己再度割裂,把自己再度部落化,而且动作之快,超过我们追求更有人性的人际关系。在这个大变动的时代,人类应该何去何从,可以何去何从,现在还没有答案。因为,实在很难描绘一个超级巴尔干化(superBalkanized)指严重的分裂。——译注的世界如何能够解决这个地球上最迫在眉睫的任何问题;除非有某个更大的新整合出现,或许还有一点机会。后核子时代的一片安静可能是一种方式,到那个时候,什么都解决了。或是回到过去,亦即出现一个新的集权体制,用武力去贯彻与维持整合;反正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一个人之于其他的人,始终都是一只狼而不是别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人还是相信,人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且这种想法从来没有改变过。总之,相当可能的是,目前这种大分裂的发作或许会引导新的多元主义形成,并在某种程度上,比较能够让人在新的环境中满足以前的需求。

如果我们还有任何机会朝这个方向行动,依我看,就得先问一个老问题:为什么人类大部分共同的需求都只能在他们最褊狭的族群中得到充分满足,在其他更广阔的——不用说什么如同手足般的——政治体系或团体中就难以甚至无法满足?200多年来,西方世界最有智慧的人都相信,凭着科学的进步、知识的增长、对自然的控制,理性将获胜,而人类早期所有的落伍都会一去不回。所谓落伍,包括各种迷信——其中包括许多宗教——以及那些阻碍人类精神扩充并使人类存在无法更人性化的部落格局。科学进步了,知识增长了,自然受到了控制,但是,理性并未胜利,部落主义(tribalism)并未消失。这就好像奥斯卡·哈默斯泰因(OscarHammerstein)奥斯卡·哈默斯泰因(1848—1919),剧作家兼剧场经营者,犹太人,1864年自德国移民美国,为纽约“时代广场”创建人。——译注的暹罗国王(KingofSiam)所说的,是“一个谜”。最糟的是,当前的再部落化显示,连幻想都已经破灭。从最好的一面来看,目前各种事物所呈现的乱象,无非是出于人类各个族群的要求,亦即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应该享有受人尊重以及自我尊重的地位。问题是,而且一直都是,除了我们随时随地都要维持非常态的恐怖平衡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够使族群之间互相尊重。

为了更明白我们的艰难处境,对于基本群体认同(basicgroupidentity)的核心本质与功能,有必要做一个新的审视。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族群认同正在帝国的废墟上抽芽滋衍,在各种新文化与新政治的墙缝中探头,使理想主义者与理性主义者忧心不已,因为他们始终相信,这条道路之外,一定还有更好的途径让人类的故事继续发展下去。

第二章 雪人(1)

典型的超抽象主义者最忌讳具象实体,

在其他方面亦复如此,他肯定只偏爱没形没影的东西。

如果真有两个世界的话,

他一定选择那个虚无缥缈的而不要那个厚重真实的。

后者才是更纯粹、更清晰、更高贵的。

——威廉·詹姆斯

弗洛伊德视双亲的超我为“传统与终生价值的载体,它本身就是这样一代接一代……从过去、从种族与民族的传统,一路传下来的”。个人心理学同时也就是群体心理学。“因此”,群体心理学“所关心的还是个人,只不过这个个人是一个种族、一个国家、一个阶级、一个行业、一个机构或一群群众的成员,这个个人是在某一特定的时间,为了某种目的而被纳入群体的组织之中”。

每个族群都认为自己是被拣选的,而“其他的族群乃是某个不相干的神祇异想天开所创造出来的”。每个族群也都把别的族群视为“投射负面认同的银幕……并以此作为相互屠杀的理由”。埃里克松迫切呼吁全球性的普世改革,亦即了解“人类种性的真相与责任”,并以之形成一种环境,创造一种“更具有普世性与包容性的人类认同”,而这也正是现代科技赖以立足与存在的条件。

人类之所以需要别人的与社会的认同,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想要与众不同。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代表一种虚假的解决方案,是要把人割裂,而不是促成他追求终极的一体性。

弗洛姆希望看到“个体化的人”通过自发性的行动、爱与工作,与所有的人进行主动的整合,使自己再度与世界合一,但不是依靠初级连带,而是以独立自主的个人身份。

弗洛姆说,初级连带阻碍人发展“成为一个自由的、自主的、有创造力的个体”。与其他的人整合、结伙、团结可以增加力量,但也会导致“孤立、不安全感的增加,以致对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与生命的意义产生疑虑,并因此加深了自己身为一个人的无力感与无足轻重感”。

克利福德·格尔茨确信“这种人亲土亲的联系随时可以接续起来,源自于呱呱落地就具备的先天性,可以延伸进入信仰某种宗教、说某种语言,甚至只是一种方言,以及遵行某种社会规范的社群……也正是从这种连带,直接输入无数绝对性的东西”。

雪人人类当前的态势,摆明了大家都生活在各自的姆庇之家里面,部落主义已经在生存的条件中根深蒂固,并且从覆于其上的任何东西里面不断吸取养分,有如群树之根穿岩夺路,沿山直上数里。正因为如此,尽管有各种天下一家的梦想,人类却只能梦想天堂,在那儿,所有的人都在上帝面前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大家都不再是人类;要不就只能梦想强权体系,在其中,各个部落的差异都置于一个高高在上的部落之下,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沦为奴隶。

有人认为人类社会的层次应该可以更高,将根深蒂固的部落主义视为一种退化的功能。的确,继保罗·麦克林(PaulMcClean)美国神经学家。——译注的“分裂生理学”(schizophysiology)之后,阿瑟·凯斯特勒(ArthurKoestler)匈牙利裔英国政治家。——译注又主张,人类的理性行为与情绪行为之所以出现落差,科技成就与社会或人际关系之所以不成比例,全是肇因于演化上的“失误”,亦即在去今50万年左右,使人类进化到今天模样的新皮质(neocortex)——人类独有的“思想皮层”(thinkingcap)——形成之后,在物种发生过程中,大脑内原来属于爬虫类或低等哺乳类的成分仍然残留。由于这两个部分一直未经整合,所有困扰我们的矛盾乃随之而生。正因为这样,人类明知自己必死,却拒绝接受死的观念,把这个世界弄得魅影幢幢,又是鬼又是巫的,一堆虚灵幻魂,崇而敬之。再加上身处的这个世界,到处是既迅且猛的敌人,人类长期以来特别依赖长辈与族人的保护,以致部落的团结成为力量的来源,“自我对部落、民族尤其是信仰体系的强烈归属感与认同感也油然而生”。

当然,问题绝不那么单纯,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存在大脑旧有的边缘系统里面,而不是在新皮质中——众所周知,对爬虫类或低等哺乳类而言,科学与知识根本不存在——但可以确定的是,科学人与知识人对自然界虽然已经有所揭露,并非常精确地掌握了它的特质,但对人类经验的界定却仍然是模糊的、含混的,即使是在最简单的层面,相关的定义依旧不清不楚、各说各话。在字典、百科全书以及触及这类主题的学术论述中,像“部落”(tribe)、“氏族”(clan)、“国家”(nation)、“民族”(nationality)、“种族”(race)、“族群”(ethnicgroup)、“族群性”(ethnicity)这些字眼,至今依然难以清楚界定,每个作者所下的定义都是各适其意、各取所需,或者各按各的学科,要不然就是或多或少地反映自己与姆庇之家的关系。甚至在新兴的跨学科整合中,有关族群与多元族群社会(multiethnicsocieties)的文献纵使汗牛充栋,这种情形依然可见。特别是最近,这方面有不少学术团队,尤其在美国,试图追寻“族群”的雪人(thesnowman);时至今日,大家都相信雪人的存在,而且认为其重要性远超过多数人的认知,但却没有人能确定它长得什么样子,更无法确定它是否真的很狰狞(abominable)。在这方面,最近的研究显示:“研究族群关系的学者,很少有人为族群下过定义。为了了解社会科学家在实证研究中明确使用族群定义的情形,我们检查了65篇社会学与人类学的相关论文,其中只有13篇有族群的定义,52篇则完全没有。”另外,“又检查了27个有关族群的定义,虽然这些定义都是出现在理论性的作品中”,但一般最常被提到的族群属性——共同的起源、文化、宗教、种族、语言——却只有不到半数的人提到。WsevolodW.Isijiw,“DefinitionsofEthnicity”,Ethnicity,1,111-124(1974)。(雪人,又称为abominablesnowman,作者在此处以“雪人”这个概念比喻族群最初的原型。——译注)之所以如此,可能是没有几个人认真地找过,也可能是寻找的路上障碍重重,遇到的困难太多。另外一部分的原因则要归诸这些名词所代表的现实其实是不精确的,充满矛盾与不确定,在表面上、经验上与形式上都存在着分歧。充其量只能这样说,对长期以来的模糊与过去的那些混乱,今天总算弄得比较清楚,也开始在寻找一些新的秩序了。

第二章 雪人(2)

在这条暗影沉沉的道路上,首先遭遇的几乎都是“认同”问题,而且毫无例外,其形式是众多的,意义是分歧的,用法也是多元的。更重要的是,“认同”与“群体认同”之间的关联性仍然是最混沌的,所谓的“群体”通常是指,人在其中自我表现与定位的各种集合。这种含混,从查理·库利(CharlesCooley)的“初级团体”(primarygroup)到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的“集体”(collectivities)或阿里·马兹鲁(AliMazrui)最近提出来的“全体认同”(totalidentity),一路下来都未曾间断过。至于在社会心理学方面,尽管以不同观点所产生的文献已经大幅增加,将近20年前戈登·奥尔波特(GordonAllport)所谓的“群体心理的大奥秘”,时至今日,其奥秘却是有增无减。WilliamL.Eilers,“TheUsesofIdentity”,unpublishedms.thesis,M.I.T.,1966;“PrimaryGroups”,inBroomandSelznick,Sociology,textwithreadings,NewYork,1963,pp.135-175;ParsonsandShils,eds.,TowardaGeneralTheoryofAction,Cambridge,1951,pp.192-195;WardGoodenough,CooperationinChange,NewYork,1963,chaps.8,9;AliA.Mazrui,“PluralismandNationalIntegration”,inKuperandSmith,eds.,PluralisminAfrica,Berkeley,1969;GordonAllport,“TheHistoricalBackgroundofModernSocialPsychology”,inLindzey,ed.,HandbookofSocialPsychology,Cambridge,1954,vol.1,pp.31-40.布鲁斯·马兹里西(BruceMazlish)说得悲观但也说得很好,历史学家“想拿群体心理学(grouppsychology)与群体行为(groupbehavior)来做说明”的饥渴,直到今天仍未得到满足,“群体心理学及其与历史的关系所面对的挑战,既严酷又苛刻,今天也仍然冷酷地摆在我们面前”。BruceMazlish,“GroupPsychologyandtheProblemsofContemporaryHistory”,JournalofContemporaryHistory,3:2,1968,p.163.

冷酷,的确是的。试想一堆学者写了些东西,大谈他们自己与生于斯长于斯的姆庇之家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去考察一下他们的生涯,那会有什么结果。有些人,从来没有离开过姆庇之家一步,因此不论他所写的是什么主题,这一点一定会反映在里面。另一方面,在科学人或知识人里面,一定有相当高的比例,变成了真正的科学人或知识人,只因为他们推开了姆庇之家的百叶窗,或者走了出去,寻找更宽阔、更开放的空间,在那儿,他们取法新皮质而非缘脑(limbicbrain),找到更多的东西满足他们自己。一旦走了出去,就可以加入另一群人,一群经过现代化的多重洗礼,在文化、知识、国家、民族、道德、宗教方面见多识广,是已经去部落化(detribalized)的人。在塑造个人的心理与人格上,基本群体认同尽管是一种强而有力的因子,但一旦与它分道扬镳,在写出来的东西里面就一定会反映出来,即使写的不是这类主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会表现出来。这或许正好说明了一个长久以来的普遍倾向:把基本群体认同弄得面目不清,并与其他所有的初级团体混为一谈,或者把基本群体认同视为是天生的,只看它所产生的效果,而不考察它的本质——甚至为了这个缘故,完全予以忽视。

正因为如此,我们或许更应该与精神分析学者携手,开始正视基本群体认同,一探它的成分与功能。这方面的努力将引领我们走向埃里克松,提到“认同”一词,他可是拥有国际性的版权的,而且在处理个人与群体、儿童与社会、独我(lonelyego)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上,超越了他的老师弗洛伊德,有其独到的一面。

但是,在埃里克松身上,我们同样发现似曾相识的含混,有时候是故意的,有时候是精心设计的,而且几乎全都不着痕迹,但终究还是含混。埃里克松这种刻意的失准——或许根本就是预谋——提醒我们,他的风格既表现出高度的功力,也有着高度的局限,他所处理的东西既千头万绪又难以捉摸。甚至“认同”一词,在他的著作里也从来不是从一而终,而是如他所说的,是视不同的内涵而予以自圆其说;它一直都是某种东西,“深不可测一如它的无所不在,它存在各种不同的环境脉络中,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只有把这种关系建构起来,才能把它搞清楚”。依我的看法,由于我们都置身于这种毫无例外的含混之中,对这种本质性的无秩序状态予以尊重有其必要,但除此之外,它还有更多的作用。当埃里克松在不同的地方,用“社会”或“社会组织”、“历史”或“历史变迁”,或仅仅用“群体”,当成个人认同注定会形成的场合时,在无可避免的模糊之外,还得到了某些东西。

在“家庭对儿童发挥影响力的社会场合”这个问题上,埃里克松告诉我们,一开始,他就想比弗洛伊德“干出更了不起的大事”。社会源头对个人发展的影响,弗洛伊德只不过蜻蜓点水似的照顾了一下。当然,可以确定的是,他把这个问题放在双亲的超我(superego)之中,而双亲的超我则是“传统与终生价值的载体,它本身就是这样一代接一代……从过去、从种族与民族的传统,一路传下来的”。弗洛伊德又写道:“个人心理学只有一小部分无涉个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因此,打从一开始,个人心理学同时也就是群体心理学。”接着他又谈到,“因此”,群体心理学“所关心的还是个人,只不过这个个人是一个种族、一个国家、一个阶级、一个行业、一个机构或一群群众的成员,这个个人是在某一特定的时间,为了某种目的而被纳入群体的组织之中”。SigmundFreud,GroupPsychologyandtheAnalysisoftheEgo,Anchoredition,pp.169-170.在别的地方,我们也注意到,在谈到某些特定的群体时,弗洛伊德照样采取这种宽松的全包式观点。即使是在比较严谨的地方,相对来说,他仍然是比较宽松、比较粗糙的。在他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GroupPsychologyandtheAnalysisoftheEgo)中,被翻译成“群体”(group)的那个字,正如译者所注,实际上是masse,在德文里相当于LeBon的foule,亦即“群众”(crowd)或“民众”(mob);更何况弗洛伊德在这本书中讲到“群体”时,通常都是在讲大众。Ibid.,p.194.整体看来,弗洛伊德为属于家庭的个人与属于大众的个人所做的区分相当粗糙,而且在这方面进展得很慢也不是很远,他留给追随者的,充其量只是偶尔仪式性地承认“社会因素”在个人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事实上,作为弗洛伊德中心概念的“群体”,与各种群体特征的本质无关,他所谈的只是个人认同领袖并借此找到相互认同的过程。他只不过把人是一只“牲口”的主张“修正”为人是“一大群牲口中的一只,是由领袖带领的一大群人当中的一个个人”而已。Ibid.,p.196.

事实上,也就是循着弗洛伊德这条领袖的线索,埃里克松比弗洛伊德更进一步地强调“社会”或“历史”在个人的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他的《路德传》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译注是如此,他的《甘地传》亦复如此。他的心理传记研究锁定某个特定的领袖,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获得并发展能力,使他们能够在适当的地方与适当的时候成为一群人的领袖。

第二章 雪人(3)

“社会”、“群体”或“历史”如何形塑个人的发展,埃里克松谈到这个问题时,我们将会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极为模糊的领域。有关这个主题,一篇早期的重要论文《自我发展与历史变迁》(EgoDevelopmentandHistoricalChange)——初稿成于1946年IncludedinErikErikson,“IdentityandtheLifeCycle:SelectedPapers”,PsychologicalIssues,1:1,1959,pp.1849;alsoinsameselection,“TheProblemofEgoIdentity”,pp.101164.OthersourcesbyEriksonusedhereincludeChildhoodandSociety,NewYork,1950,andIdentity,YouthandCrsis,NewYork,1968.——开宗明义的一句话就是:“共处一个族群领域、历史时代或经济追求的一群人,全都接受共同的善恶形象的引导,在每个人的自我发展上形成决定性的具体力量。”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群体”纳入了“族群”,一个大家共处的时代/历史——所有的人都参与其中,例如一次战争或一同度过的一次不景气——以及最后,把我们一把拉入其他各种群体经验的“经济追求”。他的目的无非“是要画一幅(个人)生命周期与社会历史交织出来的图画”,并号召社会科学加入这项精神分析的工程。但是,问题马上来了,他要如何挑出这一类的群体组合,在那么多不同的种类中,他又该如何去区分它们,或者真的想到要去加以区分?打个比方来说,1960年的密西西比黑人,或1900年一个上层社会的英国人,同他们的社会所产生的交织,与某一个活过大萧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泥水匠或律师的经验,一定是大不相同的。

在讨论生命周期的核心著作中,提到“群体”或“社会”,埃里克松通常都以概括性名词待之。“社会生活随着每个人的诞生而开始。”儿童的教育就是“一个群体基本组成经验(亦即我们所谓的认同)的传承”。生命各阶段的发展“在社会现实中产生一个明确的自我”等等。又如:“认同一词……既包括自我内在不变的一致性,也包括某种不变的、与他人共有的重要特征。”在一篇论述这种关系的短文中,他谈到“社会风气(ethos)与自我互补,群体认同与自我认同互补”。这一点可说超越了弗洛伊德,但也显示,在“群体”与个人自我认同的关系上,埃里克松不免武断,而其宽松的全包式风格则与弗洛伊德如出一辙。在他以传记的眼光考察萧伯纳时,他认为萧伯纳之所以拥抱社会主义,是为了取得群体认同,以及共同拥有一种意识形态与政治运动。在别的地方,他谈到“负面群体认同的形成”,说负面的群体认同正对年轻人敞开,“帮会组合丛生,从乡里混混、爵士狂欢到毒品帮派、同志团体与犯罪集团”。但这些高度异质性的社会组合,尽管各有各的不同面向,彼此之间却显然有所关联——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人其实是属于各种各类的群体,也才有社会学家安塞姆·施特劳斯(AnselmStrauss)所说的“多重认同”(multipleidentities)。这样看来,埃里克松想要完成“更了不起的大事”显然未竟其功,尤其是在厘清群体认同的种类上,而其中最特别的,又推族群认同或基本群体认同的相对意义与定位。

“认同”一词,弗洛伊德就只那么提到过一次——用来谈他自己的犹太认同——埃里克松谈到这一点时,说:“‘认同’一词在这里指的是某个个人与某种独特的价值之间的联系,这种价值是由某种独特的历史孕育出来的,是属于他自己那个民族的……认同的是那个族群一以贯之的内在精神……”身为犹太人,弗洛伊德描述自己的认同所用的字眼是:“……有许多隐隐约约的情绪力量,越强烈便越难用文字表达,同样的,能够清楚意识到的内在认同,以及深藏不露的内在心理结构也是如此。”埃里克松特别着重这些文字的深层意义,他强调,弗洛伊德用的那些字眼,真正的深义几乎无法以英文翻译转达。他说,弗洛伊德所讲的认同,“是一种最核心的族群意识,指的是一种深沉的拥有感,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感应得到,也只能用比较神秘而非理性的字眼才能表达出来”。在这里,他所讲的认同,“既是在个人核心里面的一个‘安顿’过程,也是在他的民族文化核心里面一个‘安顿’的过程,事实上,正是这个过程,对这两种认同的认同才得以建立”。Erikson,Identity,YouthandCrsis,p.22.

我们不妨以这里作为起点,通过个人生于斯长于斯的群体,重新来检视一下这些力量的本质、角色、功能及其对个人的影响。弗洛伊德与埃里克松为这些力量所用的强烈字眼,像“独特的历史与价值”、“内在一以贯之的精神”、“共同拥有的一致性”、“隐隐约约的情绪力量”、“深藏不露”、“内在心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东西都重重地压在每个个人的生命上面,而且自有历史以来就对整个人类的经验具有深远的效应,包括正面的与负面的。不幸的是,埃里克松并没有带领我们更深入地走下去,对于这些人类的基本群体,他后来所提大都偏离过去的论述,在用词遣字、层次与角度上都大幅变调,所谈的东西不再是概括性的、艰涩的理论,绝大部分是从各个方面去指认族群只是虚拟人种(pseudospecies)——有别于人类的种性(thespecieshoodofman)——每个族群都认为自己是被拣选的,而“其他的族群乃是某个不相干的神祇异想天开所创造出来的”。每个族群也都把别的族群视为“投射负面认同的银幕……并以此作为相互屠杀的理由”。这一套“生灵割裂”(mortaldivisions)的系统,“一再强调自己那个虚拟人种的优越性,并广泛地将之强加于别人身上……于是,这个虚拟人种乃成为所有群体认同里面更为邪恶的一面”。在埃里克松的论述中,这个主题一再地被强调,迫切呼吁全球性的普世改革,亦即了解“人类种性的真相与责任”,并以之形成一种环境,创造一种“更具有普世性与包容性的人类认同”,而这也正是现代科技赖以立足与存在的条件。

从埃里克松的作品——例如他的《甘地传》,有关年轻人与黑人的论文,以及前前后后他对美国人的认同所做的反思SeeErikson’schapteron“ReflectionsontheAmericanIdentity”inthe1963editionofhisChildhoodandSociety,andalatework,DimensionsofaNewIdentity,NewYork,1974.——任何读者都不难发现,作为一个意识形态的先知(宗教的普世主义者)与历史-政治-种族的学者,跟作为一个生命周期内在世界的分析者与探索者,埃里克松是截然不同的人。这两个不同的层面埃里克松空想式的一个例子:“不久的将来,不同部落与民族的人们将会合成一体认同的一群人,发现一种应用于科学与科技方面的新语言,使他们看穿传统道德的迷思,甚至让他们飞跃进入一个历史性的时代,届时再以一种新民族主义的超越认同取代过度滥用历史认同的观点。但是,他们也必须把眼光放得更远,超越‘新’世界的意识形态。首要之务绝不在于创造新的意识形态,而是要制造一种普世性的伦理,一种由普世性的科技文明所产生的新伦理(而其考验则是)……它本身所能激发的关怀。”Identity,YouthandCrisis,p.260。都值得重视,但这里指的是对埃里克松这个人的研究,而不是指有关群体认同的研究。埃里克松告诉我们:“人类之所以需要别人的与社会的认同,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想要与众不同。”他也告诉我们,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代表一种虚假的解决方案,是要把人割裂,而不是促成他追求终极的一体性(oneness)。除此以外,他更无多言,以致我们只得到这种负面的与“邪恶的”认知;如此一来,什么事情都是正负相混,让人很难想象埃里克松一向是一个是非分明的人。的确,在他的著作里,很多迹象显示,每当面对“生灵割裂”的现实,他就感到强烈的不安。这种不安既表现在他有关美国黑人的论述中,在《甘地传》里面,对印度教“本一”的崇高性,他表现出强烈的推崇,但对印度教种姓制度(caste)的恶质现实却刻意回避——仅仅偶尔附带提及——也充分说明了他的这种心态。在探索社会风气与自我的关联上,埃里克松为我们设下的门槛显然太高了一点,但在基本群体认同的了解上——长久以来人类已经为之付出了够多的代价——他毕竟留下了“更了不起的大事”,有待我们去完成。

第二章 雪人(4)

另一位心理/政治分析家,意识形态上倾向当代社会主义的弗洛姆(ErichFromm),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就远得多了。他也希望看到“个体化的人”(individualizedman)“通过自发性的行动、爱与工作,与所有的人进行主动的整合,使自己再度与世界合一,但不是依靠初级连带(primaryties),而是以独立自主的个人身份”。AllquotationsherearefromErichFromm,EscapefromFreedom,NewYork,1941.在个人人格的塑造上,他也把家庭视为“社会的代理人”,认为“本质上,历史决定人性”,人的“社会性格”(socialcharacter)在个人发展中居于关键——比弗洛伊德所指出的更为关键。对于“初级连带”,他认为会阻碍人的正面发展,对理性与关键性的能力都是一种妨害——“初级连带只能使人通过自己的或团体的接口——如加入帮派、社会性或宗教性团体——去认识自己,而不是以人类的身份去认识自己。”

另一方面,弗洛姆承认,个人不希望被孤立的倾向极深也极强,对于巴尔扎克所谓的“道德孤立”(moralaloneness),亦即“与价值、符号、样式脱节”而造成的孤立,尤其避之唯恐不及,并需要有所归属。弗洛姆说,初级连带阻碍人发展“成为一个自由的、自主的、有创造力的个体”。但他也明白,这种事情有其强烈辩证的一面。与其他的人整合、结伙、团结可以增加力量,但也会导致“孤立、不安全感的增加,以致对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与生命的意义产生疑虑,并因此加深了自己身为一个人的无力感与无足轻重感”。与此相对的是,初级连带也提供另一种正面的作用:“对自然、帮派、宗教的认同,为个人带来安全感,他属于也根植于一个结构化的整体,在里面,他有一个位子,而且安稳可靠。他可能会因为饥饿与压迫而受到痛苦,但他却可以免于最严重的痛苦——彻底的孤独与迷惑。”初级连带给人带来的是“真正的安全感以及自己知道何去何从的归属感”。

对我而言,这就触到问题的核心了:漂泊不定、无岸可依的人,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找到一个“安稳可靠的位子”好让他们有所归属,如今正如爱德华·席尔斯(EdwardShils)所说的,满怀“难以言喻的虔敬”,身不由己地四处寻觅“原乡情感”(primordialaffinities)。

在检视群体研究与理论的过程中,席尔斯提出这样的描述,虽然并未详细说明,他却十分看重初级连带与其他连带之间的区别,并认为,他与帕森斯在初级团体与集体(collectivities)方面的研究,若能将这些区别纳入现实的考量,将会大有助益。EdwardShils,“Primordial,Personal,SacredandCivilTies”,BritishJournalofSociology,8,1957,p.139.继席尔斯之后,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Geerttz)考察后殖民时代政治局势的演变,提出了更详细的说明。他说,这种原乡的依附感与认同感构成了社会得以存在的“先天条件”,他确信“这种人亲土亲的联系随时可以接续起来,源自于呱呱落地就具备的先天性,可以延伸进入信仰某种宗教、说某种语言,甚至只是一种方言,以及遵行某种社会规范的社群……也正是从这种连带,直接输入无数绝对性的东西”,形成一种有别于阶级、政党、企业、工会、行业的组合,之所以有别,因为后者所形成的群体不会成为“民族的候选群体”(candidatesfornationhood)。对于“民族的候选群体”,格尔茨提出了几个简单的条件:某种血缘关系、种族、语言、地域与风俗。CliffordGeertz,“TheIntegrativeRevolution,PrimordialSentimentsandCivilPoliticsintheNewStates”,inGeertz,ed.,OldSocietiesandNewStates,NewYork,1963.

差不多同一时间,在处理相同的主题上,“GroupIdentityandPoliticalChange”,adaptedfromalectureattheInternationalHouse,Tokyo,December6,1963,BulletinoftheInternationalHouse,April1964.我把这种连带称为“基本群体认同”,并列出其本质性的特征,作为本书的主题。在研究的过程中,我的重点并不是放在群体认同如何影响新的政治局面,而是放在新的政治局面——变迁中的权力关系——如何影响各个认同有别的群体。通过长长一系列的具体个案研究——全都在其他地方做过详细的报告Fordetailsofthesestudiesandrelatedtreatments,cf.ScratchesOnOurMinds:AmericanImagesofChinaandIndia,NewYork,1958(paperbackasImagesofAsia,NewYork,1972);EmergentAmericans,NewYork,1961;TheNewWorldofNegroAmericans,NewYork,1963;India’sExUntouchables,NewYork,1965(paperbackedition,1974);AmericanJewsinIsrael,NewYork,1967;“GroupIdentityandPoliticalChange:TheRoleofColorandPhysicalCharacteristics”,Daedalus,Spring1967;“GroupIdentityandPoliticalChange:NationalismRevisited”,Survey,October1968;“ColorinWorldAffairs”,ForeignAffairs,January1969.——这方面的体验又直接引导我产生一种需要,对“基本群体认同”做更贴近的考察。

在目前众说纷纭的用法中,最常碰到的就是“族群认同”(ethnicidentity)或“族群”(ethnicgroup)。而在一堆模糊含混的词汇里面,“族群”一词的含混偏偏更甚。但在这里,我所处理的认同,是埃里克松取自弗洛伊德只用过一次的那个字眼,亦即核心族群意识里面的认同,也就是席尔斯与格尔茨所指的原乡感情或依附感所形成的族群认同。

在后面的篇章里,我将尽量爬梳并描绘这种原乡的情感与依附,并说明如何把它们在形成个人的基本群体认同上串联起来。我也将尽量说明这些连带与联系为什么会如此深入人心,它们履行了哪些功能,满足了哪些需求,它们在人类的经验中为什么始终如此强烈。然后,我将举例说明,许许多多各不相同的族群,经历了当代政治中触目皆是的权力起伏,在这种经验中,基本群体认同的这些特色又是以何种面貌呈现。总之,我将尽量为“雪人”描绘一幅完整的面貌,使他不再神秘,而是一个我们熟悉的人物,不再是陌生人,甚至就像住在我们家里。狰狞,或许吧,但却有一张脸孔,是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一直钟爱的。

到头来,如果族群认同的本质竟然是我们一向都知道的东西,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我们下过了工夫,总算发现复杂的东西竟是如此简单;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过去不够关注,对于它在生活中所扮演的形式与角色未能充分认识;而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我们一向以为族群意识是“与生俱来”的,今天总算可以跳出这个窠臼了。现在,就当我们从未正眼看过它一眼,好好地正视它,一切从头开始。

第三章 部落偶像(1)

部落的偶像立基于人性之中,

立基于人类的部落与种族之中……

所有的感官与心识都只是按照个人的尺度,

而非根据宇宙的尺度。

人类的理解有如一面扭曲的镜子,

把万事万物的本性与它自己的本性相混,

予以变形,予以变色。

——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族群认同是由一组现成的天性与价值组成。出于家庭的偶然,在某一时间,某一地方,从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他就与其他人共同拥有了那一组天性与价值。

个人所属的族群是有权有势的还是卑下顺从的?这种情形是静态的还是变动的,以及,相对于其他人,自己是否能有所指望并活得下去?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是统治的大问题,也是各个族群之间在同一个屋檐下权力拉扯的问题。

与基本群体认同的功能最密切相关的,是每个人的人格与生活经验中两个关键性的成分,亦即他的归属感与自尊心。

在基本群体中,一个人不仅不是孤立的,而且只要他选择留下来并归属于它,就没有人能够否定或拒绝。那是任何人无法予以抹杀的一种身份,即便他自己想要掩饰、放弃或改变,也属徒然。而在这个大迁徙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东飘西荡,身体与文化都离乡背井,归属感就成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方舟,是远祖所奉持的神殿,是“传统”,是“道统”,是某种形式的信条或信念,对于无法回答的问题,自成一套解答。

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更高或至少是平等的自尊,以及对这种需求的触、受、爱、取、有,颠覆了所有这类形式的位阶,并成为政治火山的主要动能之一。这种动能所强调的族群尊严,点燃了民族主义的运动之火,冲决了帝国主义的统治,也为民族与种族的沙文主义加添了燃料。

一旦弱势族群不再屈服,对加害者与受害者来说,族群认同都将成为一个问题,而且迟早会爆发成为社会与政治的冲突和危机。也就是在这一点上,基本群体认同与政治相遇。

部落偶像让我们就从族群认同开始吧。族群认同是由一组现成的天性与价值组成。出于家庭的偶然,在某一时间,某一地方,从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他就与其他人共同拥有了那一组天性与价值。

首先是这个新生儿的身体(body)。通过双亲的基因,这副躯体得到了族群共有的身体特征——肤色、发质、面部特征,全都经过漫长的选择过程,又经过勒内·迪博(RenéDubos)所谓“往事的生理记忆”,再加上来自祖先的其他东西——还有多少其他东西,目前仍然未定——为每个新人赋予了他的(his)或她的(her)独特自我。关于“他的”(his)或“她的”(hers)这件事,这里有两点要加以说明:(1)在英文里面,第三人称单数所有格代名词,除了his与hers外,就只剩下一个中性的“它的”(its)。当使用his时,意思是包括his与hers——就如同使用“男人”(men)时,指的是“人类”(humanbeing)或“男人与女人”——如果不换个用法或衍生其意涵的话,乍看之下,颇有男性性别歧视的傲慢。这种情形就好比使用“黑人”(black)那个字眼,难免予人另有深义的感觉。因此,这种语言大有修正的必要。另一方面,如果换成一个女权主义者,认为不分性别的中性用法和性别沙文主义(男性或女性)一样,同样是一种大不敬,那么在我写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只好尽量分清楚,或尽可能地不咬文嚼字。(2)一般女人的特征与条件,跟许多其他文化的女人并无二致,但这并不表示她们就共同拥有身为女人的基本群体认同。男人之身为男人也是如此。我在这里提到的基本群体认同完全是另一回事。男人与女人之间,身体与其他方面的差别尽管很大,却不会使身为男人与身为女人变成不同的民族。在族群里面,基本群体认同是不分男女的,并以特定的要求、规范、条件定位他们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与政治制度革新的大潮流,女性争取地位平等的努力,在不同社会已经获得程度各异的成功,但正如在美国社会中为争取种族正义所做的奋斗,在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之中,如何解决区隔的问题似乎仍然付诸阙如。

从吸第一口气,听到第一声声响,感觉到第一次触摸,斯时斯地,在那个等待它来临的家里,新生儿就成为族群的一分子,开始继承族群共同拥有的一切社会特征,亦即埃里克松所谓的“共同一致性”,而它们也以错综复杂的方式开始打造个人的自我认同。这些全都是先天的原汁原味。

接下来是身体特征的延伸。新生儿的诞生之地,也就是他的故乡(birthplace),从第一天开始,就在打造他的生活视野与方式,而且就大部分情况来说,一直会影响到他的未来。新生儿取了一个名字,包括家姓(familyname)与族群姓(groupname),于是孩子有了第一个语言符号,并通过语言开始去认识世界。斯时斯地,出生在这个家里,他已经是历史与起源(historyandorigins)的后裔,并成为继承人。从家庭与族群那儿,他又自自然然地得到了宗教,立刻成为一个被认可的同类,具备了民族性(nationality),亦即他的族人在国家、地域或部落方面所拥有的属性。

这些遗产,加上所有分门别类依附其上的习俗、价值、伦理、审美,以及混杂其间派生出来的其他东西,在他的家庭接纳他时,就一股脑地印到孩子的身上。在他几乎还没有任何意识之前,所有这些已经形塑了他所存在的现实,现在也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出生之后没多久,这种过程就已经行礼如仪地进行了,例如接受洗礼、割礼,以及其他类似的仪式,由此加入了族群,然后在童年的教养之后,再经过青春期的某些仪式或入门礼,年轻人便成为族群所认可的一分子。

族群的新成员不仅继承了过去,也置身于当下打造他的环境之中。随着遗产而来的身份、家庭的贫富、自己在所属族群中的相对地位,以及在整个大环境中——所有足以影响家庭与族群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自己的族群相对于其他族群的地位,对个人的人格塑造与人生成就,在在形成内在与外在的影响。在这些因素里面,最关键的就是族群认同赖以产生的政治条件,亦即评断族群是否有权力的那一把尺。个人所属的族群是有权有势的还是卑下顺从的?这种情形是静态的还是变动的,以及,相对于其他人,自己是否能有所指望并活得下去?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是统治的大问题,也是各个族群之间在同一个屋檐下权力拉扯的问题。

正是这些资产,构成了基本群体认同。它们所受到的重视与歌颂,在在说明,它们为我们所熟悉的历史、神话、民间故事、艺术、文学、宗教信仰与习俗提供了大部分的的素材。至于其他族群的这些资产,则为人类经验中人我之间的对抗提供了大部分没完没了的悲惨。也正是这些东西,高高举起或低低放下,都是我们整个部落的偶像。

基本群体认同的这些要素,每一项都有待重新检验。然而,每项要素并非单独存在,而是互相绞扭成串,无法分割,彼此形成紧密的关系。此外,这种丛集(cluster)并非定型的东西,而是活的,随不同的情况会改变形状与大小。我们今天所经历的,就是一个各种情况都在剧烈起伏改变的时代,每个人的生活与环境都受到它的影响。任何权力关系的改变,都会使族群的自我认知以及族群间的互动关系发生改变,以致在打造各自的基本群体认同上,出现一种扭曲变形的新安排。当这种过程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发生时,我一直尝试进行更贴近的观察。这些个案研究的素材,以专访身历其境的特定人士为基础,对象包括美国黑人、美国犹太人、印度过去的贱民、在英国受教育的马来西亚华人、菲律宾人与日本人。这些研究结果写成的短文,大部分都已发表过,并将不时出现在后面所举的实例当中。本书所举的其他例子,则取材自公开发行的刊物,都是地球上各个地方每天发生的点点滴滴,也都是当代人类才有的特殊经验。

每个个案,到最后都会发展出各自的形式、各自的动能,以及各自特有的质地。有关基本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互动的研究,很少能够化约成单一的公式或对称的排比。因为各个要素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所占的比重也不大相同。对美国黑人来说,肤色与身体特征可能是族群认同丛集的核心,但对肤色更黑的非洲黑人而言,这些特征反而处于边缘的地位,部落的属性才是他们族群认同的核心。对某些族群来说,例如有着光辉历史的华人,历史与起源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认同,但对以前曾为贱民的印度人而言,这却是最令人不堪回首的记忆,他们毋宁希望所有的过去都彻底消失。在阿尔斯特,不是“罗马天主教”就是“基督新教”,历史与宗教混合构成认同的内容;对生生死死都在这个国家的人而言,这方面的影响可说是无所不在的。同样信奉伊斯兰教并对印度教既惧又恨,促使东孟加拉加入远在西边的穆斯林,同旁遮普人、帕坦人、信德人共同组成一个国家;但30年后,地理位置、身体差异、语言、历史等因素,却又使他们在人类当代史上一次血腥的截肢手术中割裂。

第三章 部落偶像(2)

尽管不同的个案有各自的特性,但我相信,在所有的个案中,与基本群体认同的功能最密切相关的,是每个人的人格与生活经验中两个关键性的成分,亦即他的归属感(senseofbelongingness)与自尊心(selfesteem)。归属感与自尊心的建立有多种途径,并因各自情况的不同,以不同程度的正面手段与负面手段满足其需求,进而塑造群体成员大部分的行为模式。

很显然的,这些需求通常在核心家庭(nuclearfamily)里面就能得到满足——在相关主题的学术文献中,“群体”之所以含混,其关键正在于此。这种现象不仅见于较为单纯的人际关系,也发生在其他许多多元性的次级团体中,亦即人们在各自所属的不同集合中,包括阶级的、社会的、教育的、工作的、职业的甚至休闲的,从各自的生活过程里面取得的个人认同。个人在这类场合中所找到的归属,以及享有的某种尊重与自尊,也正是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所处理的东西。马斯洛(A.H.Maslow)将“归属感”与“自尊”分别列在五项基本需求的第三位与第四位,列在前两名的是心理需求与安全需求,第五项是自我实现。Cf.MotivationandPersonality,NewYork,1954,SeealsoFrankGoble,TheThirdForce:ThePsychologyofAbrahamMaslow,NewYork,1970,chap4;forstudiesthattrytorelateMaslow’snarrowlybasedtreatmentoftheseneedstobroaderculturalandpoliticalsettings,seeespeciallyJeanneKnutson,TheHumanBasisofthePolity,NewYork,1967,especiallypp.51-80.On“belongingness”,seealsoLeonardDoob,SocialPsychology:AnAnalysisofHumanBehavior(1952),Westport,Conn.,1971,pp.230-236.Somepoliticalconsequencesoffeelingsof“homelessness”arediscussedbyR.E.Lane,PoliticalIdeology,NewYork,1962,pp.179-181.On“anomie”asastateofnormlessnessinsociety,seeKnutson,op.cit.,pp.145etseq.

但是,只有在基本群体认同未介入时,这些归属感与自尊心的次级来源才有其作用。在同构型群体的圈子里,基本群体认同是现成的,是全体共有的,并与其他群体产生区隔。在某些多元群体或异质性的场所,在某一点上,认同虽然也会发生——在美国社会即如此,而且今日尤甚昨日,但也只有在某一点上——可是在混合性的社会里,不论“圈内人”身在何处,“圈外人”仍然近在咫尺,一旦离开圈内,与其他群体的成员打交道时,不论对方较强或较弱,都必须面对“归属的不确定”,以及自尊心遭受挑战。这时候,这类需求是否能得到满足,基本群体认同与某种社会位阶(peckingorder)的条件就再度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个人之归属于他的基本群体,说到透彻处,就是他在那儿不是孤立的(alone),而除了极少数的人,孤立正是所有人都最感到害怕的。在基本群体中,一个人不仅不是孤立的,而且只要他选择留下来并归属于它,就没有人能够否定或拒绝。那是任何人无法予以抹杀的一种身份,即便他自己想要掩饰、放弃或改变,也属徒然。套用弗罗斯特(RobertFrost)的诗句,那儿就是家,是那个你已经置身其中,别人也已经接纳了你的地方——是姆庇之家,是子宫,是童年的感情支柱,有时候甚至就是这个物质世界本身。Foranessayonsomecurrentaspectsoftheneedofpeopletohave,hold,orregaintheirhomes,seeFerdinandMount,“TheSenseofDispossession”,Encounter,December1972,pp.9-16.而在这个大迁徙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东飘西荡,身体与文化都离乡背井,归属感就成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方舟,是远祖所奉持的神殿,是“传统”,是“道统”,是某种形式的信条或信念,对于无法回答的问题,自成一套解答。

把自己包覆到这种归属感里面,事关尊严与自尊,亦即自己如何被别人看待,以及自己如何看待自己。有些人不假外求,单凭自己的人格特质,就能取得足够的自尊。大部分的人却非如此;在人格上,他们有所不足的地方,就有赖所属的群体提供支撑。大部分的需求,他们都可以从各种资源中取得。源自群体认同的自尊,有如健康与金钱,本身并不是问题;族群认同及其所产生的自我接纳(selfacceptance)是一种天性,是一个生而具有的前提,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矛盾的来源。在一个紧密结合的同构型社会或群体中,或是在一个层级分明、各安其位的社会里,情况就是如此。所有的人,从最上层的统治团体到最下层的低阶群体——例如印度教种姓制度中的贱民——大家都接受既定的安排,接受信仰体系为他们所设定的人生条件;如此一来,主从与优劣关系就此确立。群体提供给个人的归属感与自尊心,其必要的条件未必需要来自上层;只要接受既定安排的人承认并相信这种现实,不提出质疑,下层照样能够提供。就心理学的层面来说,在各种社会里面,不论其种族、信仰、肤色或民族渊源,都有所谓“快乐的”奴隶;这种冻结的社会位阶(frozenpeckingorders),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代,始终都是存在的。至于在当今的时代与世界,这种冻结的位阶已经在过去几个世代中分崩瓦解。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更高或至少是平等的自尊,以及对这种需求的触、受、爱、取、有,颠覆了所有这类形式的位阶,并成为政治火山的主要动能之一。这种动能所强调的族群尊严,点燃了民族主义的运动之火,冲决了帝国主义的统治,也为民族与种族的沙文主义加添了燃料,在俄罗斯与中国革命的前后扮演过决定性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它所产生的力量,打破了美国社会白人的优越性。

第三章 部落偶像(3)

对侵略者的认同,其间不乏自我否定(selfrejection)与自我厌憎(selfhate),是强势族群把负面群体认同强加到弱势族群身上所造成的结果。但是,一旦弱势族群不再屈服,对加害者与受害者来说,族群认同都将成为一个问题,而且迟早会爆发成为社会与政治的冲突和危机。也就是在这一点上,基本群体认同与政治相遇。许多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与历史,尤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正是从这个起点上出发的。

研究的早期,Cf.“GroupIdentityandPoliticalChange”,loc.cit.,pp.24-25.我发现,这些要素根本无法予以确认并分门别类地安排,面对实际上一团混沌的本质,往往只能得出某种似是而非的表象规则。事实上,心灵、人格、个人与群体认同,从来就不是一套分门别类的存档,在我的心目中,我之看待族群认同,有如看待一个没有固定形体的活体细胞,它是一个细胞丛集的一部分,这个细胞丛集构成自我认同,又与其他隐而不显的素材,亦即个人的人格,分享元素,共拥护膜。在其中,四处漂浮流窜的则是斑斑点点、条条片片、或大或小的东西,它们相互缠绕,或松或紧,有的散在边缘,有的靠近中央,有的在周边辽阔的轨道上运行,有的则限制在深层活动,但都彼此牵引,同时也都受到一个重力核心的吸引与驱动,为那些沿着神经网眼传送出去的讯息定型、定调。随着细胞的不同,不仅这些要素的安排与互动关系有所不同,核心的本质也各个相异,而且都会在细胞内部产生变化。而所有这些互动的特征就是变动不居,并随着外在环境加诸它们的压力而改变。

我认为,深入族群认同的核心,对于个人与其族群的互动,以及他所处时代与世界的大趋势,我们将能够了解得比现在更多,因此,对我们共有的当代经验的本质,也能够了解得更多。有待解答的问题何止千百,一堆相关的题目正在等待有心之士。在后面的篇章里,我也只是浅尝,而且仅止于少数问题。

尽管不同的个案有各自的特性,但我相信,在所有的个案中,与基本群体认同的功能最密切相关的,是每个人的人格与生活经验中两个关键性的成分,亦即他的归属感(senseofbelongingness)与自尊心(selfesteem)。归属感与自尊心的建立有多种途径,并因各自情况的不同,以不同程度的正面手段与负面手段满足其需求,进而塑造群体成员大部分的行为模式。

很显然的,这些需求通常在核心家庭(nuclearfamily)里面就能得到满足——在相关主题的学术文献中,“群体”之所以含混,其关键正在于此。这种现象不仅见于较为单纯的人际关系,也发生在其他许多多元性的次级团体中,亦即人们在各自所属的不同集合中,包括阶级的、社会的、教育的、工作的、职业的甚至休闲的,从各自的生活过程里面取得的个人认同。个人在这类场合中所找到的归属,以及享有的某种尊重与自尊,也正是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所处理的东西。马斯洛(A.H.Maslow)将“归属感”与“自尊”分别列在五项基本需求的第三位与第四位,列在前两名的是心理需求与安全需求,第五项是自我实现。Cf.MotivationandPersonality,NewYork,1954,SeealsoFrankGoble,TheThirdForce:ThePsychologyofAbrahamMaslow,NewYork,1970,chap4;forstudiesthattrytorelateMaslow’snarrowlybasedtreatmentoftheseneedstobroaderculturalandpoliticalsettings,seeespeciallyJeanneKnutson,TheHumanBasisofthePolity,NewYork,1967,especiallypp.51-80.On“belongingness”,seealsoLeonardDoob,SocialPsychology:AnAnalysisofHumanBehavior(1952),Westport,Conn.,1971,pp.230-236.Somepoliticalconsequencesoffeelingsof“homelessness”arediscussedbyR.E.Lane,PoliticalIdeology,NewYork,1962,pp.179-181.On“anomie”asastateofnormlessnessinsociety,seeKnutson,op.cit.,pp.145etseq.

但是,只有在基本群体认同未介入时,这些归属感与自尊心的次级来源才有其作用。在同构型群体的圈子里,基本群体认同是现成的,是全体共有的,并与其他群体产生区隔。在某些多元群体或异质性的场所,在某一点上,认同虽然也会发生——在美国社会即如此,而且今日尤甚昨日,但也只有在某一点上——可是在混合性的社会里,不论“圈内人”身在何处,“圈外人”仍然近在咫尺,一旦离开圈内,与其他群体的成员打交道时,不论对方较强或较弱,都必须面对“归属的不确定”,以及自尊心遭受挑战。这时候,这类需求是否能得到满足,基本群体认同与某种社会位阶(peckingorder)的条件就再度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第三章 部落偶像(4)

个人之归属于他的基本群体,说到透彻处,就是他在那儿不是孤立的(alone),而除了极少数的人,孤立正是所有人都最感到害怕的。在基本群体中,一个人不仅不是孤立的,而且只要他选择留下来并归属于它,就没有人能够否定或拒绝。那是任何人无法予以抹杀的一种身份,即便他自己想要掩饰、放弃或改变,也属徒然。套用弗罗斯特(RobertFrost)的诗句,那儿就是家,是那个你已经置身其中,别人也已经接纳了你的地方——是姆庇之家,是子宫,是童年的感情支柱,有时候甚至就是这个物质世界本身。Foranessayonsomecurrentaspectsoftheneedofpeopletohave,hold,orregaintheirhomes,seeFerdinandMount,“TheSenseofDispossession”,Encounter,December1972,pp.9-16.而在这个大迁徙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东飘西荡,身体与文化都离乡背井,归属感就成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方舟,是远祖所奉持的神殿,是“传统”,是“道统”,是某种形式的信条或信念,对于无法回答的问题,自成一套解答。

把自己包覆到这种归属感里面,事关尊严与自尊,亦即自己如何被别人看待,以及自己如何看待自己。有些人不假外求,单凭自己的人格特质,就能取得足够的自尊。大部分的人却非如此;在人格上,他们有所不足的地方,就有赖所属的群体提供支撑。大部分的需求,他们都可以从各种资源中取得。源自群体认同的自尊,有如健康与金钱,本身并不是问题;族群认同及其所产生的自我接纳(selfacceptance)是一种天性,是一个生而具有的前提,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矛盾的来源。在一个紧密结合的同构型社会或群体中,或是在一个层级分明、各安其位的社会里,情况就是如此。所有的人,从最上层的统治团体到最下层的低阶群体——例如印度教种姓制度中的贱民——大家都接受既定的安排,接受信仰体系为他们所设定的人生条件;如此一来,主从与优劣关系就此确立。群体提供给个人的归属感与自尊心,其必要的条件未必需要来自上层;只要接受既定安排的人承认并相信这种现实,不提出质疑,下层照样能够提供。就心理学的层面来说,在各种社会里面,不论其种族、信仰、肤色或民族渊源,都有所谓“快乐的”奴隶;这种冻结的社会位阶(frozenpeckingorders),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代,始终都是存在的。至于在当今的时代与世界,这种冻结的位阶已经在过去几个世代中分崩瓦解。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更高或至少是平等的自尊,以及对这种需求的触、受、爱、取、有,颠覆了所有这类形式的位阶,并成为政治火山的主要动能之一。这种动能所强调的族群尊严,点燃了民族主义的运动之火,冲决了帝国主义的统治,也为民族与种族的沙文主义加添了燃料,在俄罗斯与中国革命的前后扮演过决定性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它所产生的力量,打破了美国社会白人的优越性。

对侵略者的认同,其间不乏自我否定(selfrejection)与自我厌憎(selfhate),是强势族群把负面群体认同强加到弱势族群身上所造成的结果。但是,一旦弱势族群不再屈服,对加害者与受害者来说,族群认同都将成为一个问题,而且迟早会爆发成为社会与政治的冲突和危机。也就是在这一点上,基本群体认同与政治相遇。许多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与历史,尤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正是从这个起点上出发的。

研究的早期,Cf.“GroupIdentityandPoliticalChange”,loc.cit.,pp.24-25.我发现,这些要素根本无法予以确认并分门别类地安排,面对实际上一团混沌的本质,往往只能得出某种似是而非的表象规则。事实上,心灵、人格、个人与群体认同,从来就不是一套分门别类的存档,在我的心目中,我之看待族群认同,有如看待一个没有固定形体的活体细胞,它是一个细胞丛集的一部分,这个细胞丛集构成自我认同,又与其他隐而不显的素材,亦即个人的人格,分享元素,共拥护膜。在其中,四处漂浮流窜的则是斑斑点点、条条片片、或大或小的东西,它们相互缠绕,或松或紧,有的散在边缘,有的靠近中央,有的在周边辽阔的轨道上运行,有的则限制在深层活动,但都彼此牵引,同时也都受到一个重力核心的吸引与驱动,为那些沿着神经网眼传送出去的讯息定型、定调。随着细胞的不同,不仅这些要素的安排与互动关系有所不同,核心的本质也各个相异,而且都会在细胞内部产生变化。而所有这些互动的特征就是变动不居,并随着外在环境加诸它们的压力而改变。

我认为,深入族群认同的核心,对于个人与其族群的互动,以及他所处时代与世界的大趋势,我们将能够了解得比现在更多,因此,对我们共有的当代经验的本质,也能够了解得更多。有待解答的问题何止千百,一堆相关的题目正在等待有心之士。在后面的篇章里,我也只是浅尝,而且仅止于少数问题。

译后记

从“民族”到“国家”

——翻译上的一点感想与困惑

邓伯宸

语言是人类沟通最基本的工具,但在某些地方,可能也是一种高度不稳定的符码。对同一件东西或事情,即便使用同一语词表达出来,也可能产生不同的认知与理解。在语言所指涉的对象是人类经验时,这种情形尤其常见,甚至在力求严谨的学术领域也在所难免。关于这一点,本书作者在写作本书时,就曾感慨地指出:科学人与知识人对自然界虽然已经有所揭露,并非常精确地掌握了它的特质,但对人类经验的界定却仍然是模糊的、含混的……相关的定义依旧不清不楚、各说各话。在字典、百科全书以及触及这类主题的学术论述中,像“部落”、“氏族”、“国家”、“民族”“种族”、“族群”“族群性”这些字眼,至今依然难以清楚界定,每个作者所下的定义都是各适其意、各取所需,或者各按各的学科……

同样的,在翻译本书时,译者也碰到类似的语言上的困扰,只不过问题不仅出在语词的定义上,而且在于中文用语与英文的翻译上。在翻译的过程中,对一些相关的术语,译者虽然参考了一些辞典、百科全书以及相关学术论述,但却发现,相对于某些英文名词的原意,现行的一般中文翻译通常两词甚至多词一译,在意义上不是失之于窄就是失之于宽,以致落笔之际踌躇再三,深恐造成偏差,伤害了作者的本意。

举个例子来说,本书中常用到的nation一字,长久以来,中文既译为“国家”也译为“民族”,比较晚近又有译成“国族”的。但是,中文译成“国家”的英文字,除了nation之外,还有state、country及onwealth,而所有这些英文字,在定义上其实是有所区隔的,乍看起来彼此之间似乎“大同小异”,但其“小异”却是这些字眼相互异质的关键。以nation与state来说,前者强调的是以nationality(民族)为主体组成的政治体,而后者强调的则是由一群人组成拥有主权的政治体。二者虽然都是政治体,但nation基本上指的是politicalunity(政治共同体),state则指bodypolitics(政治实体),其间差异在于:一不指涉主权,另一则包含主权。这一区分不难从nationstate(译成“民族国家”)一词的合成上体会得到,又基于nationstate的概念,乃有人主张将nation译为“国族”。至于country,则是state或nation的泛称,尤指一个人出生、居住或落籍的国家,而onwealth在意义上更接近republic这个字,指的是主权在民的国家。

以上粗浅分析,如果无误的话,中文把这些英文字都翻译成“国家”,虽然不能算是错误,但显然失之于“笼统”,离“精确”还有一段距离,难免造成误解。

同样的,中文译成“民族”的英文,除了nation之外,还有nationality、people与tribe。其中tribe通常译为“部落”,指的是由家族、氏族世代组成的社会群体;people则是指基于共同需求及利益结合起来的一群人,它与nationality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特别强调共同的血缘、传统与语言。由此可知,中文的“民族”一词相对于英文的原文也是失之于“笼统”。

在讨论到“民族”之为族群认同的要素之一时,本书作者又有感而发,他说:“国家”与“民族”意义上的不确定反映在用法上,则是相应而生的混乱,无论官方机构、学界、辞典编著者或各种语言的一般用语都是如此。所谓名随实立,如果观点与经验不同,同一个字当然会产生不同的意义与解读……在某些文章的脉络里,nation这个字的使用,居然可以跟tribe、people、ethnicgroup、race、religion、country与state互换。

总而言之,这些英文字在意义的界定上,显然也会因为观点与经验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用法,用中文把它们翻译过来时,出现分歧自也在所难免——台湾近来就有nation译为“民族”或“国族”的争议——问题是英文的好几个字转换成中文后却变成了一个单词,在学术上固然失之精确,即使在一般用语上,也因分际不清造成混乱,毕竟不妥。

翻译本书之前,译者曾经翻译一本医疗方面的书籍《时间等候区》,书中虽然充斥医学专有名词,译者在医学方面又属外行,但在翻译过程中却极少困扰,只要手边备有相关的工具书,问题通常可以迎刃而解。很显然的,自然科学的“精确”与社会科学的“笼统”明显形成对比。关于这个问题,译者能力与学养均有未逮,如果所见所感尚有参考价值,希望能够引起回响。